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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节花: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建议

来源:民建山西省委 发布时间:2010-03-29 08:49:53 浏览次数: 【字体:

    民建太原市委会员、太原市发改委处长 殷节花反映: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是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提高政府投资效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招标投标工作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重点工作,因此,规范招标投标工作,建立统一的招标投标市场具有重要意义。目前一些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情况存在一些问题:


    一、招标投标监督和管理不协调。招标投标监督和管理部门之间各自为政,不协调。受各个行业部门条条管理的影响,虽然一些地方已经实施了地方性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但在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在实际工作中,执行本系统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与地方政府的招标投标监督和管理出现不同和偏差,二者协调不足。


    二、招标投标监督和管理的水平还有待提高。一些项目审批部门在审批项目时没有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一些项目经领导批示后,不进行公开招标。监督和管理人员掌握招标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水平较低,使招标监督和管理流于形式。监督和管理部门对项目管理还没有真正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三、招标公告信息发布不规范。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不规范,发布渠道多,有的项目在国家、省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也有的在建筑市场、其它报纸、本地电视台等媒体发布,这样造成投标单位需要关注许多媒体,个别信息受众不够广,不能让真正有实力的、潜在的投标人参与竞争,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办法》有关招标公告规定。


    四、项目单位对招标投标知识掌握不够。由于许多项目单位没有专业的项目管理人员,负责项目管理的人员及项目法人对招标投标有关规定知识缺乏,因此,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不能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五、招标代理机构参差不齐。许多项目单位选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工作能力弱,一些代理机构不能及时领会国家的新政策法规,不能给项目单位提供良好的服务。不仅降低了政府投资项目的效益,而且妨碍了招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影响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因此建议:


    一、加强协调,建立招投标行政监督综合管理协调机制。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招投标市场的综合监管模式,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明确招投标管理协调机构。采取定期联席会议的形式,增加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联系,发挥发展改革部门在招标投标中的综合监管作用,促进招标投标统一市场的形成和招标投标政策规定的统一,形成合力,依法正确履行行政监督职责;及时、有效地解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过程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招标投标活动规范有序进行。


    二、完善制度,建立健全招标投标监督和管理体系。根据各地《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制定当地《重大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重大项目招标公示制度》等制度,建立项目管理和监督人员的学习培训机制,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


    三、建立评标专家库,规范评标专家抽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规定》加强评标专家库网建设,尽可能保证评标专家抽取的公平性、合理性、安全性和保密性。严格落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从全省综合性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的规定,规范项目评标专家抽取工作,促进评标活动公平公正。评标专家库应当建立专家工作档案,对评标专家履行职责的情况予以记载。


    四、逐步推进,建立招标公告统一的信息平台。为使招标信息资源共享、受众合理,降低招标投标社会成本,同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建立招标公告统一的信息平台,将建设、水利、交通等工程项目和政府采购信息统一在此发布信息,公示招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降低投标成本,预防腐败。


    五、加强培训,提高项目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投标知识水平。


    加大招标投标宣传力度,使有关项目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招标投标政策、法律、法规,强化对项目单位有关人员招标投标知识的培训,提高项目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投标工作能力和知识水平。

民建太原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