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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双萱:关于应对金融危机 税收政策执行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来源:民建山西省委 发布时间:2010-03-29 09:18:12 浏览次数: 【字体:

    民建省委理论委员会委员、山西省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处 兰双萱反映:

  
    一、在增值税转型税收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1.对工业企业影响大于商业企业。


    由于工业企业需要机器设备来发展生产,而商业企业对固定资产的需求相对较低,因此,工业企业关注度更高,减税也更明显。


    2.工业企业中规模大小不同,对其投资决策影响程度也不同。


    在调查此项政策对今年企业增加固定资产投资决策是否有影响时,针对不同企业的资金状况,该政策对它们的影响也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如资金相对较充裕的大型企业,该政策的出台对鼓励它们更新大型设备,起到了一种积极的作用。对资金不太充裕的中小型企业,它们在购买固定资产时首先考虑的因素是在生产是否急切需要此设备,而且手中是否有足够的购买资金,然后才会考虑投资购买后可抵扣税收,减轻自己的税负。由于我省工业企业以煤焦、钢铁、化工为主导,这些企业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去年以来经济效益明显下滑,资金比较紧张,因此增加固定资产投资的积极性不高,通过调查,认为该政策对本企业增加固定资产投资决策没有影响的为741户,占到全部被调查企业的55.8%;购进固定资产比上年同期减少和变化不大的为861户,占到全部被调查企业的64.83%。今年以来这一政策的实施对我省企业的实质性拉动作用还没有充分显现。


    3.现阶段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遇到的问题是动产和不动产的划分问题,这成为基层管理的最大难点。如一些大型设备就构造而言属于动产,但其一经建成,形成土地附着物,又符合不动产的定义,此类情况在我省煤炭、钢铁企业中较为普遍,建议做进一步的明确,以利于政策的正确执行到位。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政策调整执行时存在的问题


    1.管理难度增加。一是一般纳税人标准降低后,某些企业尤其是商贸企业,购进货物不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销售对象也主要为个人及小规模纳税人,不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由于税负较高,不愿意认定一般纳税人按照适用税率征收的话又难以承受,所以采取转非、注销税务登记、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等手段逃避一般纳税人认定,增加了税收管理的难度。二是一些代开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但是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或者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如果认定势必给我们的税务管理带来很大的难度,但不认定的话又不符合现行政策规定,使实际工作陷入两难。


    2.一些具体问题待明确。一是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按规定增购发票时需按上次开具发票金额4%预缴增值税,现在是否仍按这一政策执行,尚未明确。二是对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尚未办理认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按照适用税率征收税款时按什么时间开始执行?旧的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达标后应在次年一月底前办理认定手续。那么按照适用税率征收税款是执行旧规定从次年一月底开始征收,还是从达到后的次月开始征收,应予明确。三是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小规模企业达到标准后,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小规模企业的实际判别标准应进一步明确,便于基层单位掌握执行。四是代开增值税发票中,企业代开的一笔销售额达到标准后,应该如何代开,是对不超过标准的部分按征收率代开,还是可以对该笔收入全部按照增收率代开,应给予明确。


    三、提高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政策执行时存在的问题


    金属矿、非金属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影响我省的主要是煤炭企业。经了解,煤炭的价格主要是由市场因素决定的,受此政策因素影响很小。但是由于煤炭增值税税率由13%恢复到17%,进项税额比较稳定的情况下,销项税额增加了4个百分点,增加了增值税税收收入。煤炭大多销往电厂、钢铁企业等,造成进项税额的增加,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条件下,应纳税额从而减少。


    四、提高出口退税政策实施效果及完善建议


    2008年下半年以来,国家先后7次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我省从今年开始一直进行煤矿资源整合,全省煤炭市场比较低迷,加之今年又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出口退税率的几次提高对我省进出口税收影响不大。经过对我省今年1至9月及去年同期出口商品的出口额、退税额的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调查分析,结合我省实际,现对完善进出口税收政策方面提出如下建议:


    1.2008年我省的大宗出口商品为煤、焦、金属镁,2009年受金融危机及国家对两高一资的资源性商品出口的调控,这三类商品的出口额下降幅度都在80%以上,而出口关税分别为10%、40%、10%,我们建议取消这三类商品的出口关税。


    2.不锈钢产品是我省的大宗出口产品,并且我省出口的不锈钢产品主要是太钢不锈经营生产,虽然退税率从原先的5%提高到13%,但从制造工艺看,其技术含量高、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节能减排产品, 建议提高至17%。


    五、车辆购置税政策调整实施效果及政策建议


    车购税减税政策执行后,我省共办理减税车辆为185030辆,实际减征税款50818.24万元,减税车辆占累计应税车辆的59.96%。汽车销售与车购税征收呈两升的特点:一是1.6升及以下排量车辆数迅速攀升,今年1至9月比去年同期增加37787辆,增长25.66%。二是1.6升及以下排量车辆应税收入大幅增长,今年1-9月比去年同期增加173111.25万元,增长19.74%。车辆购置税减税政策在我省实施效果比较明显,我们对政策执行到期后的建议:保留此政策的继续执行,更好的刺激消费,进一步带动社会经济的发展。


    六、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过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及改进建议


    (1)新税法的配套政策出台时间上较为滞后,这样使基层在执行政策过程中不易准确把握和操作,建议今后政策出台时适当考虑此种因素。


    (2)新法颁布实施后,按照法律层级,原法下出台制定的规范性政策文件自动失效。总局和财政部在旧法的框架下出台的政策性文件应该是无效文件,在新法实施过程中,应该尽快明确如何严格按照法律规范执行原政策文件规定。


    (3)新法实施过程中,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的管理突显缺乏抓手,请予以考虑适当给予分支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管理分支机构的抓手。


    (4)建议总局各业务司就企业所得税政策规范性文件的下发应该做好协调和沟通,执行口径应该保持高度一致,避免基层无所适从。


    (5)新税法出台后,新办企业优惠政策取消。我省根据旧法优惠政策制定出台的《关于加快晋西北太行山革命老区开发的决定》(晋发[2006]17号)等,涉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也将随之取消。作为革命老区的山西,50%以上的地区是老少边穷地区,旧法下的新办企业优惠政策对我省企业和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为此,建议根据新税法规定,向国务院积极争取老少边穷地区新的税收优惠政策,以促进革命老区经济发展。


    七、经济形势分析与今后的应对建议


    (一)当前我省经济运行的总体形势


    目前,我省经济呈现出向好态势。工业增加值降幅逐月回升,1-10月份累计实现2639.4亿元,同比下降5.7%,比上半年、前三季度分别回升了11.7和2.8个百分点。消费市场增速稳中有升,逼近上年同期水平,1-10月份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11.5亿元,同比增长19%,比前三季度快了0.2个百分点。全省发、用电量和铁路运量等工业经济先行指标逐步向好。预计四季度GDP和工业增加值都将扭转下降态势,出现小幅增长。这将对经济发展形成拉动作用,对税源增长产生积极影响。但由于我省经济结构的特殊性,主导产品有效需求不足,经济增长的基础仍不牢固,税源发展仍面临诸多困难。


    1.我省宏观形势有所好转,但支撑国税增长的工业经济回升动力仍然不足。从目前发展趋势看,我省经济正在逐步回升。但是今年以来我省GDP增长主要依靠一产和三产拉动,前三季度全省GDP增长0.5%,其中:一产增长4.7%,三产增长11.0%,而二产却下降了6.4%。1-9月份工业增加值完成2338亿元,同比下降8.5%。表明我省工业经济增长的基础尚不稳固,经济回升的步履仍然艰难。一方面,主导产品价格仍处于低位,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降幅逐月扩大。6、7、8月分别下降14.2%、17.4%和19.3%。9月份仍下降18.3%,焦炭、动力煤、主焦煤、电解铝、氧化铝、钢材价格分别下降35%、28%、42%、7%、22%、30%。10月份钢材价格又比9月份出现了大幅度下降。山西焦炭协会再次下调焦炭价格80元/吨。这是影响我省增值税税源回升的最大问题。另一方面,全国煤炭供大于求压力逐步加大,钢铁、有色金属产能过剩矛盾突出。同时受钢价下跌、需求减少影响,焦炭国内需求短期内不会增加,焦炭行业10月份继续限产。此外,由于产销衔接不畅、企业效益下滑、企业所得税也将继续减收。1-9月,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销售收入和利润同比分别下降17.2%和41.9%。受上述因素影响,近期各月实现税款仅维持在65亿元左右,税源回升势头不大。


    2.我省税源过于依赖煤焦等能源行业,导致恢复性增长比较滞后。我省产业结构以二产为主,上半年二产占GDP比重占到52.99%,超出全国2.89个百分点。二产税收占到全部税收的比重达到77.28%,超出全国16.73个百分点。煤焦行业增值税又占到全部增值税的62%。由此可见,我省产业结构很不平衡,对煤焦行业的依存度大,形成山西特有的一煤独大的税源结构。这种以能源、原材料等上游行业为主的税源结构,导致我省经济反应滞后于全国,复苏步伐相对较慢。在全国经济已经出现明显回升迹象的情况下,我省经济税收在四季度仍将处于一个比较困难的时期。


    3.资源整合进展顺利,但开工不足将制约近期煤炭税收的有效增加。目前,我省煤炭资源整合重组工作扎实有序快速推进,截止10月12日,已完成名称预核准的保留矿井531处,预核准率61.1%;正式协议书签订86.8%,整合主体进驻662处。整合完成后,全省煤炭产能将达到12亿吨,比整合前的9.4亿吨增长27.66%,这将明显壮大我省今后的煤炭税源。但是由于资源整合期间生产开工不足,部分整合主体才刚刚进驻,还需进行大规模的基建和改扩建,恢复生产至少还需半年时间。受此影响,一方面,地方煤矿产量仍将继续下降,原煤、洗煤行业和煤炭运销行业短期内难以逆转低迷走势。另一方面,由于大规模的基建改造和综采设备的配套,也必将进一步加大四季度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额度。


    (二)政策建议


    建议总局向国务院申请,考虑历史原因和当前的实际困难,可以制定出豁免欠税的条件标准、欠税时限,对破产、关停企业、改组改制企业和老国有企业的历史遗留欠税给予豁免。

民建省委理论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