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正清:关于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几点建议
民建运城市委市直二支部委员 朱正清反映:留守儿童即父母一方或双方外出打工,留在农村接受义务教育的1—9年级在校生,他们的年龄分布在7—18岁之间。目前留守儿童占适龄就学儿童数40%左右,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力度不断加大,这个比例还会逐年上升,留守儿童问题将越来越严重。留守儿童出现的主要问题:
一、道德滑坡。父母在外打工,对留守儿童物质生活支持能力强,但儿童自律能力差,行为缺乏亲情及时有力的约束,男孩讲究吃喝、看碟上网、偷窃,容易走上犯罪道路(目前青少年犯罪中留守儿童所占的比例高达20%)。女孩追求穿戴,生活散漫,内心渴求关爱,导致早恋、被诱奸、早孕等社会问题。
二、学习偏差。由于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监护人文化素质普遍偏低,且有亲情差距,对留守儿童学习管理介入困难,逃学厌学、辍学等现象时有发生。
三、心理失衡。留守儿童正处于身心迅速发展的时期,对自身变化、人际交往等方面特别需要倾诉、关爱和指导,这种情绪长期积累得不到正常的疏导,他们或变得自私任性,以自我为中心、或性格孤僻举动反常,形成畸形心理后进行矫正型教育困难。
四、安全隐患。留守儿童是弱势群体,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没有父母的直接监护,更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的侵害对象,病后无助、自杀、早孕、拐骗卖淫等危害她们,侵害后没有亲人倾诉,往往不易发现。
原因分析:
一、经济收入与子女教育之间取舍失衡。农民外出打工第一考虑是解决生存和发展问题,子女教育问题还没有得到他们足够的重视。
二、家长的教育能力与孩子教育需求形成落差。家长或亲友对孩子的教育关注仅限于让孩子完成作业,家庭教育基本处于空白状态,不能在精神上、心理上、生理上充分给予他们支持、关爱、指导、解答。
三、从学校课程设置与儿童身心发展不相适应。由于教育理念、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多方面的制约,农村学校很少开设专门的心理课程,基本没有心理教师,心理教育、生存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这些留守儿童急需的行为教育严重空缺。
四、能够给予这类群体予以帮助的相关非政府社会组织太少。
为此建议:
一、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切实有效地对留守儿童进行教育与管理。农村中小学普遍寄宿条件很差,甚至很多学校没有宿舍,这使得在家庭教育缺失的情况下,学校和教师的教育功能无法有效的发挥。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力度,并不断完善其基础设施投入,同时把各个乡镇分散的教学点合并,办成规模较大的寄宿学校。要尽量为双亲在外地或亲友不能有效地提供完整成长环境的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住宿便利,让留守儿童在老师、同学群体中成长,以对缺失的家庭教育进行补偿。
二、建立农村社区儿童少年教育和监护体系。充分发挥妇联、工会、村委会、学校的作用,实施辖区行政负责人对留守儿童管护责任制,共同构建农村少年儿童健康发展的教育和监护体系。这些社区机构可由离退休教师、青年志愿者等人员构成。这对于保护农村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帮助他们形成正确的生活态度,培育他们形成健康人格,提高其综合素质,沟通学校与家庭都会产生有利的影响。
三、在学校教育中增设相关课程,加强精神、心理、生理、行为方面的指导教育。学校要开设针对学生实际有利于学生发展的课程,引导儿童走过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帮助儿童健康、和谐发展。
四、加强社会组织的建设,提高社会力量帮助和参与的程度。在帮助农村留守儿童的同时,对进城务工的农村家长也进行引导和教育,强化农民工家长的家庭教育观念及其重要性,让农民工家长学会与孩子沟通、交流以及教育孩子的正确方式,发挥家长对孩子的独特的教育功能,引导孩子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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