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建军:关于增强边缘执法意识 呼唤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的政策建议
民建省直七支部委员 韩建军反映:在日常生活中,往往会遇到这种现象:交通执法部门与公安侦察部门在某一突发事件面前,职责界定不清,相互推诿,当事人左跑右询找不到处理问题的部门,方向迷失;总而言之就是在此类边缘问题处理上执法主体表现若即若离,联合执法意识不强,导致好多事情解决不得而知,大大减低了公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通道容量,导致多种情况下,社会英雄应运而生,黑势力趁机渗入,潜规则滋生,人们慢慢不相信法律,迷信运气,迷恋找关系,托人情,很不利于执法的推广与和谐社会的建设。
原因分析:
一、市场经济强大的利益驱动导致各种违法事件呈现多样化、复杂化的态势,给行政执法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二、尤其表现在边缘执法,界定复杂,配合不力,意识较弱,往往成了无端案件;甚至有黑势力介入,导致了执法的不稳定性、危险性增加,也给相关部门执法带来了巨大压力;
三、随着执法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执法队伍从数量到素质都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执法力量不足,法律意识、执法素质亟待提高。
针对执法人员少、力度小、难度大这一问题,本人认为加强各行政口执法力度的同时,注重开展联合执法意识培养并形成长效机制是解决该类问题的好办法。开展行政联合执法活动的探索和实践,组织联合执法行动,执法的效果和威信会得到进一步提高。
因此建议:
一、推进执法主体联合执法平台服务,强化便民意识,提高执法主体的能力与水平,最终确保联合执法规范化建设达到预期目标。对执法主体素质的培养,应兼顾“普适性”和“专业性”两个层面,合理兼顾。对于大部分民警来说,就是要具备应知应会的基本执法素质;对于骨干力量和特别专员来讲就要有选拔性,注重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实践经验。
二、建立有流程的行政联合执法组织实施方案。建议成立联合执法工作小组,并抽调各业务部门的有关人员负责联合执法的后勤、安全工作,落实生活保障,以确保联合执法活动的顺利开展,并明确各自的分工。
联合执法机制可以从几个方面明确:
1、组织实施的领导小组;
2、任务分工(包括执法保障和生活保障等);
3、联合的内涵:明确联合执法范围;
4、建立几个方面的常规制度:定期联合巡查制度,案件移送制度,优先出警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定期联席会议制度。
联合执法机制的形成,必将规范边缘执法,更加具体、细致的执法行动和有效保障,将为建设和谐城市,提升市民生活品质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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