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维梁、王永昌:充分利用化学石膏胶凝材料代替水泥 实现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的几点建议
山西省政协委员、民建山西省委副主委、主委太原市政协副主席、民建太原市委主委薛维梁,民建太原市委会员王永昌反映:我国政府承诺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要比2005年下降40%-45%,节能提高能效的贡献率要达到85%以上,“十一五”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节能减排任务相当艰巨。水泥生产是制造业中CO₂(二氧化碳)最大的排放源,我国2009年生产水泥16.5亿吨,约排放了13亿吨的CO₂,约占全国排放总量的20%。最大限度地限制水泥生产无疑是实现我国减排目标的有效手段。由化学石膏生产的高强胶凝材料可以替代水泥用于墙体表面的抹灰砂浆和建筑物地面找平砂浆,并且最适合用于内墙材料,这在发达国家已完全普及。使用化学石膏高强胶凝材料节能减排效果显著,生产化学石膏高强胶凝材料产生的碳排放仅为生产水泥的五分之一。化学石膏是一种工业弃物,主要包括火电厂排放的脱硫石膏和磷肥厂排放的磷石膏。2009年我国排放4000多万吨脱硫石膏,其利用率仅为30%;根据我国能源规划预测,2020年发电用煤将达到20亿吨,届时脱硫石膏的排放量将达到一亿吨左右。另外,我国每年还要排放磷石膏5000多万吨,其利用率更低。如果对这些化学石膏不能进行综合利用,必然会造成二次污染。目前利用化学石膏生产高强度胶凝材料和制品的技术早已成熟,并且国内技术在世界上还处于领先地位,完全能够用化学石膏胶凝材料代替水泥的部分用途。我国每年新增建筑面积近20亿平方米,大约需要4.4亿吨抹面和找平水泥砂浆,约消耗水泥1.1亿吨。如果都用化学石膏高强胶凝材料代替水泥,就可以减少8790万吨的CO₂排放量,同时节约标煤611.3万吨,并将1.13亿吨的化学石膏变废为宝。但是,由于目前我国还没有制约化学石膏废弃排放和鼓励、支持其综合利用的政策法规,我国现有的石膏胶凝材料生产企业规模较小,没有领军企业,缺少新产品的开发和推广能力,导致一方面大量生产CO₂排放量大的水泥,另一方面却将可以生产成高强度胶凝材料和制品的大量的化学石膏废弃,而在废弃填埋的过程中又产生了碳排放,这种粗放经营两次重复增加碳排放的作法很不科学,不利于我国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如果我国的化学石膏能够被充分利用,生产成高强石膏替代水泥的部分用途,这将是除核能和可再生能源外的各行各业中CO₂减排量最大的减排项目,也是减排与投入之比最大的碳减排项目。
为此建议:
一、我国政府应高度重视化学石膏高强胶凝材料的减排作用,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应尽快出台有关“推广应用化学石膏高强胶凝材料”的政策和法规,在能够使用石膏胶凝材料的地方就要限制使用水泥,严禁建筑物内墙和地面找平使用水泥砂浆。
二、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扶持,做大做强我国石膏胶凝材料生产企业,实现包括自流平石膏在内的我国石膏高强胶凝材料和制品的产业化、规模化生产。
三、对化学石膏排放企业,实行化学石膏综合利用问责制。要求相应电厂必须对脱硫石膏深加工企业按其成本价提供蒸汽和电力;燃煤机组新上烟气脱硫系统必须做到:烟气脱硫和脱硫石膏综合利用工程同时设计、同期建设、同时投入运行,烟气脱硫系统联产脱硫石膏深加工产品,实现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的双重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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