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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跃文、王永红、张东:改进现有审计收费方式降低因直接向被审计对象收费对审计结果的影响

来源:民建太原市委 发布时间:2010-07-25 20:56:09 浏览次数: 【字体:

    太原市政协常委、民建太原市委副主委 郭跃文、民建市委机关干部 王永红、民建会员 山西省晋利审计事务所 张  东反映:中介审计服务机构在社会建设和经济发展过程中尽管从事的是服务业,但却担负着规范经济行为、披露违规违法操作、堵塞财务漏洞、节约投资成本等重要任务。但是,当前在我国现行审计费用的支付方式是由事务所直接向被审计单位收取审计费用,被审计单位是审计委托人,这就出现了自己出钱审计自己的怪现象,也导致事务所在经济上受制于委托人,审计独立性大打折扣,这种收费方式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审计结果。现在的审计费用支付方式使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之间构成一个无法解开的内在利益关系链,这种依存性使事务所处于被动地位,在与被审计单位进行签署合约或出台审计报告时,会出现因担心收不到预期的审计费用,以及担心失去客户等原因,本应公正、公平、公开、独立的审计报告会朝向被审计对象预期的方向发展,应该披露的问题不披露,大问题变小问题,小问题变成没问题,或者直接通过提高审计费用,不经严格审计出台对被审计单位有利的审计结果。此外,采用招投标方式聘用事务所时,有些事务所以低价中标,但提供了低质量的服务,价格竞争是基于金钱而不是能力的竞争,这种恶性竞争将不可避免地导致服务质量的下降。审计服务也达不到其真正的目的。目前审计收费中存在的问题:


    一、服务收费的标准有待统一。如:财务审计根据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联合晋价服字[2009]295号文件“关于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所附计件收费标准第5项规定:“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建设项目审计、在建及竣工审计等专项审计,按项目投资总额的2~3‰ 收费;审计后按节约金额的5~10%另计收费”;工程审计根据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建设厅联合晋价房字[2001]332号文件“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实行分档累进计算,其中,工程结算审核除按标准收取基本费(注,根据附表,基本费按建安工程量的1.5~2.8‰计取)外,还可按核增、核减额绝对值之和的4~6%计审核费; 同一审计项目根据不同收费标准相差较大,容易产生分歧。


    二、中介审计服务机构依据法律相关规定,开展相关审计服务,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但该原则在当前中介审计服务领域实现起来有相当的难度:


    (1)随着中介机构发展迅速,质量却参差不齐。很多中介机构没有相应的足够执业人员和执业能力,不能高质量的完成审计任务,但因为委托人可以自愿委托中介服务机构,深层次的潜在的人际关系或者可以说是利益关系将委托方和中介审计服务机构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了,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


    (2)审计是个智力劳动密集型工作,一个或几个注册执业人员接手某项审计任务,需要了解情况、深入问题、发现错误、纠正处理、审计结论等一系列工作后才能出具审计成果文件的。但当前中介审计服务行业存在着审计工作简化程序;审计单位迎合委托方直接出具审计结果;审计单位在工程审计领域不计算、不看图商量着出结果等问题,可能出现腐败行为,导致国家资产流失、投资浪费等严重后果。


    (3)虽然审计服务引入了招投标的方式,但实际运作还远未达到真正的公平、公正,因为招投标公司往往将最后决定权交给委托方手中,委托方喜欢什么样的中介机构,中标的就是什么样的中介机构,这些中介机构大多会为招标单位着想,审计报告也基本能按他们的意愿出。


    三、目前工程审计收费仍执行的[2001]332号文件从2001年12月1日起一直沿用到现在,将近十年,随着工程咨询业的不断发展及社会物价水平的不断提高,收费标准已不符合现实需求,需要重新核定。


    审计服务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服务,不是时刻为了顾客满意,迎合顾客心理的服务行为。审计服务更多的是通过调查、评价、揭露、制止、提出建议、处罚等手段,来制约经济活动中各种消极因素,促进正确履行各种经济责任,提高国民经济管理水平,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审计作为一种特殊的服务性商品,质量是其生命线。审计质量的高低影响到其对投资者的保护程度、公众的投资信心和资本市场的发育完善。根据以上问题,为此建议:


    一、中介审计工作要与中介会计服务、中介工程咨询服务分开推进,中介会计服务和中介工程咨询服务可以采用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进行,但是,中介审计工作不应采用此种方式,可以通过第三方介入,一个与双方单位均无直接或间接经济关系中立的、自身能够保证公正第三方机构。如:可以采用行业协会集中收取综合审计费用的模式,改变现有审计费用支付方式。引入第三方机构后,在审计费用的支付流程中,审计费用在审计工作开始前由被审计单位交由第三方保管,排除被审计单位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钳制。并且由第三方负责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审计工作完成后,会计师事务所从第三方处收取审计费用。这样就最大限度的切断了被审计单位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经济联系。从而达到提高审计独立性的目的。


    (1)财务审计:每年政府部门、国有或国家参控股企事业单位、需财务监管的其它单位等均将需要进行的财务审计事项汇总报各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并缴纳相应的审计经费。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据需要审计的单位的性质、审计规模以及以往此类项目中介审计机构的执业能力等,对审计项目推荐五家以上的中介审计机构,最后,由被审计单位随机抽取一家审计机构作为该项目的中介审计服务单位,由剩余四家机构自行抽取确定一家中介审计复核单位,以上两家中介审计机构均由注会协会进行委派,进行相关工作的开展,最终审计服务费用也由注会协会对中介服务机构从审计经费中进行支付。


    (2)工程审计:工程建设项目在批准立项前应将概算中列项的审计费用如数交至各级工程造价协会。待项目完工后,工程造价咨询协会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申请,实行工程中介审计单位的委派,具体确定委派单位的做法参照财务审计单位的确定方法,最终审计服务费用也由造价协会对中介服务机构从收取的审计经费中进行支付。


    (3)由于工程领域涉及的管理部门很多,按现在的惯例:房建归口建设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归口交通部门、铁路建设归口铁路部门、机场建设归口民航部门、航道港口归口航道及港务部门、土地开发建设归口国土部门、水利设施建设归口水利部门、林业建设归口林业部门,工程审计以上领域均涉及,所以要整合工程造价协会的管理范围,进行总体的行业领导。


    (4)协会审计经费的收取应该是强制性和弹性的,中介服务机构的审计工作应由各行政主管部门在管理上强制要求。只要收费是按照物价等部门的文件执行,不会产生乱收费现象。


    (5)中介服务机构的审计服务是体现社会监督的最好方式,通过此种方法,真正能做到第三方审计的客观、公正、公平和独立性,有利于预防腐败的发生,有利于保护国家利益;同时,此种审计并不影响政府审计的工作,审计机关的审计更侧重于宏观性的检查,由于审计机关往往受人员配备及专业配备方面的影响,审计工作更侧重于抓大问题,对审计问题从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深入,而中介审计机构则通常是从细致入微的点入手,专业配备比较全面,能够从执业规范性、行业特点、专业特点及社会经验方面审核某一项目,所以,如果加强了中介服务机构的审计管理,那么对政府审计将是一种促进和完善。


    二、应由物价管理部门牵头,财政部门和建设部门配合,统一基本建设领域建设项目审计、在建及竣工审计等专项审计收费比例。


    三、推进中介审计服务机构的整合与兼并,抑制行业内的不良竞争,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管理优势,形成行会约束管理机制,推进“小政府、大行会”的进一步改革。

民建太原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