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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殿恩:关于当前我省国有企业改革存在问题及政策建议

来源:民建省直第七支部 发布时间:2010-08-04 10:58:15 浏览次数: 【字体:

    省政协委员、民建省委常委、民建省直第七支部主任、山西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规划发展处处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张殿恩反映:国有企业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随着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具体化,遇到一些矛盾和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将会影响整个改革的顺利推进和改革的实际效果。如山西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在推进企业改制、破产工作中遇到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国有企业改革有关政策的延续性问题。2006年,为加快我省国有企业改革步伐,进一步调整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促进我省国民经济快速持续协调健康发展,针对我省国有企业改革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省国资委等部门制定了《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管理层和员工持股暂行办法》、《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实施办法》、《关于推进省属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实施意见》、《山西省省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实施办法》、《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申报审批办法》等13个文件作为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晋政发〔2004〕46号)的配套文件,同时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资委等部门关于国有企业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晋政办发〔2006〕33号)(以下称“33号”文件)下发并予以执行。省国资公司所属企业改革解困思路的确定和改制方案的制定、审批等各项工作,基本都是在“33号”文件精神的指导下进行的,多数企业已进入实施阶段。但在政策的协调落实中遇到了很大的困难,政府有些部门对是否继续执行“33号”文件精神提出了疑问,甚至提出“33号”文件已经到期,不予执行。这将给省国资公司在落实国企改革政策上进一步增加了难度。


    二、改制破产企业后勤服务设施和离退休职工的社会化管理移交问题。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企业破产后,原企业的后勤服务设施管理和离退休职工的社会化管理等职能,应移交企业所在地社区管理,但目前由于社区平台不健全等多方面的原因,始终迈不开步子,成为企业实施改制和破产最大的障碍。


    三、有些政策需要进一步研究完善。新《破产法》在案件诉讼费、管理人报酬、律师费等破产清算费用上与现有政策规定不一致;破产清算期超过六个月后,职工基本生活费、社会保险费、留守人员生活费等清算费用不足的问题晋政办发[2006]33号文件没有规定。


    四、企业五七退休家属工养老和医保问题。省国资公司所属企业有10户企业601名五七家属工,驻太原的5户企业415名家属工由企业与社保中心共同努力解决了养老待遇问题,生活费进入了社会统筹,但职工要求享受退休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形成多次集体上访。驻临汾、运城、大同的5户企业有186名五七家属工养老待遇和医疗保险问题还没有解决。


    为切实加快推进我省国有企业改革步伐,促进省属困难企业实现转型发展、多元化发展和跨越式发展,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一、关于“33号”文件的继续执行问题。从省国资委系统来讲,省国资公司所属企业均为特困企业,肩负的改革解困任务特别繁重,当前企业改革正处在关键时期。鉴于省国资公司所属企业近年来改革解困思路的确定和改制方案的制定、审批等各项工作,基本都是在“33号”文件精神的指导下进行的,多数企业已进入实施阶段,特别是其所属山西涤纶厂、临汾动力厂等特困企业正在实施开发解困,办理土地用途变更、土地出让金上缴等有关手续阶段。因此,建议省政府有关部门继续执行省政府“33”号文件精神,以便于尽快完成省属企业改革解困和转型发展任务。


    二、严格执行企业破产法及其司法解释、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规定,改制破产企业后勤服务设施和离退休职工的社会化管理移交等问题重在落实:一是加大社区平台建设力度;二是政府要主动承担企业改制破产的后勤服务设施和离退休职工的社会化管理职责,应将这一责任纳入政府部门考核责任目标体系内容。以使改制破产企业能尽早完成生活后勤服务设施和退休人员的移交工作,确保企业顺利改革解困和转型发展。


    三、企业破产资产的处置和重组问题。目前省国资公司5户进入了破产法律程序的企业,法院已经下达了破产裁定。为了对企业破产资产进行有效重组,使企业得以新生,职工得到妥善安置和实现再就业。建议省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对企业破产重组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应按照一定的程序将企业破产资产授权省国资公司管理和处置,或者允许省国资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对破产资产进行协议收购,以利于企业破产重组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关于大企业改革的问题。省国资公司所属大众机械厂、平板玻璃厂等大型企业的改革解困工作要高度重视。在大众机械厂拖欠职工各项费用、有关历史拖欠税费减免和解除600多名富余职工劳动关系所需资金问题上,能够参照破产企业政策予以妥善解决,在平板玻璃厂全员置换职工身份所需资金问题上给予大力支持,以使企业改革解困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五、关于资产经营公司重组问题。省国资公司作为全省最大的困难企业群体,肩负的改革解困任务重大,推动企业改革解困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最多。建议省政府、省国资委进一步加快推进省属9户资产公司的重组工作,给省国资公司整合一到两个资产经营公司,并适当补充一些优质资产,以便于充分利用自身在产业资本方面的优势和其他资产经营公司在资金投融资方面的优势,进一步为国企改革和资本运营构建运作平台,更加有效地开展资产经营和资本运营活动,早日完成省属企业的改革解困重任,尽快实现转型发展和跨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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