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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变娥、刘美英:关于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解决房价房租过高的建议

来源:民建阳泉市委 发布时间:2010-09-17 10:19:15 浏览次数: 【字体:

    阳泉政协委员、民建阳泉市委副主委 王变娥、民建会员 刘美英反映:自去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定调遏制房价过快增长势头以来,多部门政策相继出台。特别是今年4月中旬以来,中央接连重拳出击,调控楼市新政出台两月后,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5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仍然上涨12.4%,环比仍然上涨0.2%。其中,新建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5.1%,环比上涨0.4%,房地产市场出现量跌价滞的胶着观望态势,截止目前房价仍然没有下降迹象。而且进入五、六月份,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房租暴涨,涨幅甚至达到10%-20%。房价走向还没有下来,房租价格却先窜了上去。


    根据2009年12月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10年《经济蓝皮书》显示,中国85%的家庭无力买房,房价收入比严重失衡,高房价、高房租使得住房问题又雪上加霜,房子让人买不起,也租不起。因此,在目前情况下,政府应迅速而坚决地调整行业结构,确立市场和非市场化结合的房地产发展模式,明确从中央各部门到地方政府的统筹,协调机制,从土地、税收、和信贷等方面打好“组合拳”,将地方政府从“土地依赖财政”中解放出来,加大政策和执行力度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供应,从而真正终结房价暴涨,社会资源向房地产畸形积聚乱象,从根本上破解困扰房地产已久的结构性问题。因此建议:


    一、首先,各级政府应尽快建立并发布统一、权威的房屋买卖和租赁数据。目前,房地产领域数据混乱,利益各方左右着数据统计的真实性,致使房屋买卖、租赁数据模糊不清,也使得房市精准调控从源头上失控。


    二、政府要对房地产市场制定控制投资和抑制投机需求的政策。鉴于目前房地产处于胶着状态,需要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和打击捂盘惜盘的力度,增加楼市实际供应。同时,要在加大土地供应的同时,督促房企开工,增加预期供应量。通过税收手段增加炒房成本,引导民间资本流向实体经济。由此抵消房地产投机者的收益,转移房地产投资者的投资偏好,还可以避免将房价上涨带来的影响转嫁给消费者,又能保护租房者的利益。


    三、对于房屋所有权者不自住、不出租、不出售,建议在房产税改革推出之前,先对闲置房产征税。以此来改善房地产供求关系,增加租赁市场供给,对售租两个市场将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目前还应全面筹划并着手新的房地产税出台之前准备工作,一旦条件成熟,即启动立法程序,适时对房地产由开发单一环节征税,逐步向开发、转让和持有多环节征税,从而达到控制投资和抑制投机需求目的。


    四、政府发力,加大保障性住房投入,惠及占全体居民70%-80%的中低收入人群。通过税收调控房地产高端和中端市场的同时,加强低端市场保障工作,以此来实现贫困人群住有所居的梦想。目前,必须要严格确保保障性住房计划远超往年,确保“落地”、开工,加快供应。还要考虑到现有1.45亿在城市就业的农民工以及游离、蜗居在城市的大学生“蚁族”。他们受户籍和高房价限制既买不起房又无法享受到住房保障,对这一群体强力推出租金较低、户型较小的公租房,在住房保障领域“双轨制”运行,使得“商品房由市场行为调节,住房保障由政府主导”成为现实,从而改变商品房完全卖方市场的局面,更好地打击投机、投资,保证商品房市场稳步健康发展。


    五、提高房地产企业的准入门槛。目前,房地产企业准入门槛低,现亟需完善房地产招投标,规范其准入。并应对其加强监管,督促按照《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规范商品房信息公开机制,必要时实行强制性房地产信息披露制度,并明确相应的处罚措施。


    六、目前,房地产调控形势依然严峻,根本性问题尚未解决,既出的调控政策在实际操作中执行力刚性不足,即使再有房产税新政出台,也不可能将楼市百弊化解于无形。因此,现在当务之急是明确责任主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起适应科学发展的政绩考核体系,从经济和社会良性发展角度出发,着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将50-70年地租一次性征收改为分年征收,降低房价中土地出让收入比例逐步解决地方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让各项政策能充分显示出它的威力,从根本意义上医治房地产积重难返的顽疾,使老百姓真正实现“居者有其屋”。

民建阳泉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