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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我省城镇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0-11-05 11:46:28 浏览次数: 【字体:

民建市直一支部委员、国家统计局太原调查队副处长 孙临安反

映:城镇化是工业化和现代化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当前,我省正处于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随着各地不断加大对城镇化建设的规划和投入力度,全省城镇体系基本形成,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城市规模迅速扩张,人口和产业聚集能力不断提高,但仍存在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发展不平衡、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统筹规划,深化改革,加快我省城镇化建设步伐。

截至2009年底,全省设区市11个,县级市11个,建制镇563个,城镇人口由2001年的1147.92万人增加到1576.09万人,全省城镇化率由2000年的35.9%提高45.99%,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与此同时,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得到提高,2009年全省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73.5%,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5.3%,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78%。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功能不断完善。

在城镇化的进程中,各地涌现出一批具有代表性的特色化城镇,它们的发展模式各具特点,很值得借鉴。

一、城郊整合型。如孝义市采取了整村迁移,集中改造的城镇化推进思路,加大土地流转力度,激活土地资源,实现城镇建设超常规发展。这种模式适合于具有区位优势,土地增值潜力大,便于整体开发的城镇。

二、工业主导型。泽州县巴公镇按照“工业主导、产业突出、产城融合、宜业宜居”的理念着力打造现代化新型城镇,实行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为主、多元投入、滚动发展的措施,切实加快工业园区建设步伐。这种模式适合于工业基础好,有一定聚集效应的城镇。

三、旅游开发型。基于丰富优质的旅游资源转化为带动经济发展的产业优势,如阳城县北留镇以皇城相府为龙头,以陈廷敬“故居、故里、故事”为主线,打破行政区划,对周边六村的府、城、湖、山、寺、林等旅游资源进行一体化整合,精心打造大型旅游景区,以此为基础延伸产业链条,增加就业岗位,促进群众增收。这种模式适合于有一定文化旅游资源,能够积累发展资金的城镇。

四、商贸交通型。如榆次区东阳镇依托本地土壤肥沃、交通便利的优势,大力发展蔬菜产业链,以生产、加工、销售为中心,强化城镇加工工业职能,推进区域农业产业化进程,引导农业剩余劳动力向第三产业转移,形成了以蔬菜产业带动城镇建设的良好格局。这种模式适合于农业发展条件和发展基础较好,交通便利,具有一定辐射力的城镇。

我省城镇化进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和非农化进程。由于我省经济发展主要依靠能源重化工产业,城市集聚效应不够强,导致城镇化进程远滞后于工业化进程。统计资料显示,2009年山西城镇化率低于工业化水平11.4个百分点,城镇化率与工业化率的比值为0.95,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仅好于河南。而合理比例范围应为1.41.5,说明我省城镇化水平相对滞后。

二、城镇化与全国差距较大。虽然我省城镇化水平有了较大提升,但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还处于落后位置,差距仍然较大。2009年我省城镇化水平为45.99%,比全国城镇化平均水平相差0.61个百分点。在全省范围内,只有太原、阳泉、大同、晋城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而临汾、忻州、运城、吕梁市的城镇化水平分别只有38.25%37.52%36.64%36.63%,与全国平均水平相差均超过8个百分点。

三、城镇化区域差距显著。由于缺乏系统的区域城镇发展规划的引导,我省城镇化发展存在着一定的自发性和盲目性,在发展中缺乏协调和沟通,影响了区域竞争力的提升,不同区域发展水平差距明显。2009年城镇化率最高的太原市与最低的吕梁市相差45.59个百分点。

四、城镇体系整体功能较弱。我省城镇职能明显带有资源性色彩,太原、大同、阳泉、晋城、朔州、吕梁等省内主要城市基本都以能源重化工产业为主,对区域产业带动能力欠缺,辐射功能普遍较弱,新兴工业、服务业发展缓慢,制约着城市功能的调整与升级。

五、土地制约建设的问题突出。在城镇化进程中,土地配置十分重要,无论是基础设施建设,还是产业和人口等要素的集聚,都要通过土地配置来提供土地这个基本载体。但由于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能有效衔接,加之国家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建设用地指标无法满足城镇化建设需要。

六、城镇规模相对较小,带动作用不强。目前全省100万以上人口的大型城市仅有太原市、大同市,中心城市的集聚与辐射拉动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影响城市综合实力与竞争力。阳泉、运城、长治等中型城市发育不足,规模偏小,缺乏区际规模比较优势,区域带动作用不强,难以形成人流、物流和信息流,不利于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劳动力的吸纳。

七、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推进城镇化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近年来我省在城建方面的投资虽在快速增加,但距离需求仍然严重不足,尤其小城镇没有独立财政,建制镇财政支出靠上级财政返还,缺乏建设的资金积累,建制镇建设水平仍处于小、散、低、弱状态。

八、城镇化制度与城镇建设机制尚不完善。目前的城乡管理体制仍带有计划体制的色彩,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城镇建设新机制还不够完善。一是乡村土地制度、户籍制度、就业制度和福利保障制度还没有完成,阻碍农村人口城镇化的各种政策性障碍没有彻底消除,制约着城镇化的进程;二是管理体制尚未改革到位,有关职能部门各自为政,不能统一协调,经常出现互相扯皮、打架的现象,导致相关政策不能顺利贯彻执行,一些项目不能尽快实施。

加快城镇化发展的对策建议:

加快城镇化建设必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要根据实际情况,科学规划,在扩大城市规模的同时注重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市的承载力、大力发展新型工业化,以产业扩张和升级为新型城市化建设提供原动力,加大农村改革推进力度,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一、发挥规划先导作用。规划是城乡建设和发展的蓝图,是调控城镇发展的重要手段,是依法管理和建设城镇的重要依据。一是有关职能部门应加强规划研究与制定,增强预见性和前瞻性,适时、动态、超前研究编制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先导作用。二是全面把握城镇化的发展规律,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保证规划经得起实践和时间的检验。三是必须树立市域大规划理念,通盘考虑,坚持市县一体、上下联动,不断加强对各县市区规划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

二、以点带面,加快中心城市发展。国内外城市化发展实践证明,大城市发展的规模效益要高于小城镇,具有优先发展的规律。我省大城市规模不大,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力和带动力不足,无法发挥它们在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增长极”的作用。我省仍要坚持中心城市带动战略,首先要做大做强省会太原,进一步提高太原的首位度。其次,要强化大同、运城等区域性中心城市地位,扩大规模,增强其带动力。同时以中心城市发展为主导,以小城市(副中心城市)和小城镇发展作为中心城市发展的组成部分,形成以中心城市带动小城镇建设的城市化发展模式。包括在市区边缘创建农民开发区,建设一批城郊小城镇,并给予政策倾斜,以及构建小城镇产业集群,在保持当地特色的同时,形成与大中城市互补的功能。

三、提升产业层次,扩大城镇规模。产业发展是城镇化的根本动力。加快新兴工业发展,提升工业化水平,对于推动山西城镇化进程至关重要。要坚持工业化与城镇化互动并进,加快工业结构调整,促进重点企业、产业链、产业群和工业园区全面发展,坚定不移地推进工业化进程。同时,要加快发展商贸旅游业,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业,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培育发展商务服务业,放手发展社区服务业,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不断提升城市现代化水平。要通过优惠的政策和有效的措施,加快资金、人才、科技等生产要素的聚集,推动二、三产业的发展,营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和空间。要加快发展金融贸易、交通通信、科教文化、市场中介等服务业,推动城市辐射力进一步增强。

四、打造特色城镇化发展体系,增强辐射吸引力。特色是城市的生命力,是核心竞争力的综合体现,没有特色城市就没有吸引力。推进城镇化建设也要坚持特色,因地制宜,打造具有地域特色、风貌各异、产业互补的城镇体系。一是在城镇发展定位上要合理确定目标,不能盲目求快求大,重复雷同,失去本色;二是在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上要分清轻重缓急,优先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等公益设施,完善要素功能,提高城镇承载能力;三是在产业发展上要因地制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发展旅游则发展旅游,形成优势互补的产业体系。

五、创新用地机制,破解城镇化建设用地难题。土地是城镇化发展的客观载体,要在严格保护耕地基本国策的前提下,树立“以地建镇”的观念,积极探索制定既有利于城镇化健康发展,又有利于耕地保护的建设用地供给机制和政策。可以探索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机制,通过村庄整治、迁村并点和整合废弃土地等方式,逐步缩并农村居民点和零散工业企业,实行集中建设,合理置换,以此来弥补城市建设用地不足和保障耕地总量不减。

六、外引内联,拓宽城镇化建设投融资渠道。城镇化快速发展,资金不足是首要难题。要破解这一难题,必须引入市场机制,在国家宏观政策框架内,进一步深化城镇建设投资体制改革,多渠道吸引建设资金。一是放开城镇公用设施建设市场,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将部分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推向社会、推向市场,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和管理经营;二是建立和完善城镇土地有偿出让机制,充分发挥城镇土地开发经营对建设资金积累的作用,提高城市土地资源和基础设施资源的收益,形成“以城建城、以城养城、滚动发展”的城镇建设良性循环机制;三是建立多元化的城建投融资实体,政府应赋予城投公司投资融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和债务偿还的职能。城投公司采用市场运作模式,利用银行贷款、土地收益等,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四是基于乡镇没有税收,无力承担巨大的建设资金投入的现实,合理改革建制镇财政管理方式,适当给予一定的税收留置,统一用于小城镇开发和建设。

七、深化城镇化配套政策,妥善解决农民转市民问题。健全失业保险、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和就业困难群体扶助体系,让准市民尽快转变为真正的市民,使进城落户农民在社会保障、子女上学等方面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为农村人口向城镇有序流动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同时,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力度,进行社区化管理,供中低收入家庭和进城农民等无房户居住,并将租金用于新的廉租住房建设,实现滚动发展,良性循环,使农民工像市民一样工作生活,最终实现向真正市民的转变。

八、加快城镇化建设的制度机制改革。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加快城镇化发展作为一个重要战略,自觉地去解决城镇化进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各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加强协调,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二是要针对城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和矛盾,真正优化为基层整体服务的功能,坚决克服追求部门利益扩张的冲动与短视,把支持城镇化发展与服务经济建设和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结合起来,做到“多轮驱动”;三是适时改革管理机制,改变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的状况,将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职能进行理顺或整合,成立跨部门的协调监督机构,统一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城镇化快速发展。

民建山西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