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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新生、王晓明: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不容忽视 相关监督管理制度亟待建立

来源:民建省委经济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0-09-20 10:48:45 浏览次数: 【字体:

民建省委经济委员会委员 胡新生、民建省委经济委员会委员、国家审计署太原特派办王晓明反映:我国现行的《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应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除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国家机关也不得作为各类债务的保证人。但在对山西省2008年财政审计调查中发现,当前山西省及各级政府的政府性债务规模都很大,债务增长速度也很快,管理制度等不规范,亟待加强监督管理。

 

根据山西省《山西省政府性债务报表》反映,截至2008年底,山西省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091.27亿元,比上年增长11.01%;其中直接债务1049.01亿元,占96%,比上年增长10.37%。全省政府性债务中省级债务占56.31%。审计抽查的太原市本级2008年底政府性债务余额为96.46亿元,占全省的8.84%,占市县债务总额的20.22%,占全省的市级债务总额的40.9%。

 

审计调查的太原市本级近三年政府性债务增长很快,超过了经济发展和地方财力增长速度,债务风险不容忽视。

 

一、政府性债务方面的制度建设滞后,亟待完善。太原市目前还没有出台完善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也没有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现在对各种债务的管理基本是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按照债务资金的使用用途由项目单位或使用单位管理,存在多头管理、资金分散、项目重复交叉等问题。近几年,财政部门在政府性债务的实际管理中承担了相对多的工作任务,但也仅限于按照财政部统一要求汇总并上报《地方政府性债务报表》、负责本级部分债务资金的指标分配及资金偿还等方面的工作。太原市在政府性债务的举债计划、审批等程序性管理和资金存量管理、偿债能力、信用评估及预警机制等制度建设方面存在明显的政策缺陷,不利于政府的科学举债和债务资金的统筹合理使用,在资金安全和财政风险管理方面存在很大的制度隐患。

 

二、市级政府性债务总量大,增长过快,远远超过了财力增长速度。2007年和2008年两年间,太原市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由47.72亿元猛增至96.4亿元,增长了一倍。截至2009年8月底,太原市仅融资平台公司就已经新增政府性债务约42亿元,市级政府性债务规模增长速度很快。2006年至2008年,太原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增加了23.81亿元,增长56.29%。债务规模增长速度超过一般预算增长近一倍。截至2008年底,太原市本级债务余额96.46亿元,相当于本级当年一般预算收入完成数66.13亿元的1.45倍。如果考虑政府性基金中的土地出让收入,2008年一般预算收入和土地出让收入完成95.1亿元,与当年政府性债务余额基本持平。市级政府性债务的总规模已经远远超过了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规模。从市级财政收入的增长趋势看,2006年至2008年,政府性债务余额增加43.11亿元,是一般预算收入和土地出让收入两项收入增加额39.83亿元的1.08倍。

 

三、市级财政偿债能力有限,政府性债务的不断增加对财政的正常预决算管理的冲击效应正逐步显现。2006年至2008年,太原市偿还债务情况良好,未出现逾期无力偿还的情况。但是,从目前财政状况和发展趋势看,太原市级财政已经受到政府性债务的影响。从三年的偿还资金来源及特点趋势和目前市级财政状况看。

 

一是随着专项债务的急剧增加,尤其是城市建设和教育债务的增加,财政正常的财力预算结构可能受到较大冲击。如2007年开始举债的百校兴学等教育性债务,偿还资金来源主要靠自有收入和预算外的教育收费,2008年仅预算外的教育收费还贷规模已经占预算外支出总规模的约49%,而且在未来近十年将基本处于该水平。以前作为学校日常经费重要来源的预算外收费收入被沉重的债务压力挤占,预算财力来源向一般预算内转移。又如,太原市政府性债务绝对额大幅增加的主要是城建类债务,债务投入项目基本是非营利性的公益设施,债务偿还基本是财政负担。2007年,太原市土地收入猛增2倍,偿还资金来源主要是新举债(51%)和土地收入(26%);2008年,随着国家严格土地政策的实施,土地出让收入大幅收缩,偿还压力增大,偿还资金来源迅速多元化,较均等地分布在一般预算、基金收入、预算外和举新债换旧债各种来源中,但举新债还旧债仍然是偿还资金的重要来源。

 

二是一般预算财力承债能力弱,高比例的偿债刚性支出不利于财政正常发挥对政府机构运转的保障作用。由于目前财政部尚未出台规范的政府性债务风险指标,山西省也没有统一的债务管理制度。因此,此次审计调查根据目前理论界公认的几项债务风险指标测算,2008年太原市政府性债务的债务依存度(当年举债额/一般预算支出+当年还本付息额,下同)为33.21%,高于参考警戒线(20%-25%);偿债率(当年还本付息额/地方可支配财力,下同)为22.61%,高于参考警戒线(20%以下);债务率(债务余额/地方可支配财力,下同)为136.19%,高于参考警戒线(100%)。所有指标均高于参考警戒线,财政面临的债务风险应引起高度重视。

 

四、政府性债务报表的部分统计数据存在重大误差

 

调查发现,太原市政府性债务报表的部分数据在年度间的钩稽关系上存在较大出入,对政府有关部门了解和掌握政府性债务情况带来一定影响。如2006年至2008年,三年间的《余额》表的年初数与年末数、《逾期》表的年初数与年末数均不相等。太原市政府性债务的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因此建议:

 

省政府和太原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应高度关注政府性债务的规模及增长情况,制定较为科学的债务管理制度,确保政府性债务在相对安全的环境下发挥最大的作用。

民建省委经济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