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渊:防止借危房改造之名制造新的无房居民的建议
民建省直七支部会员、金融硕士研究生、山西科技咨询公司总经理 冯 渊反映:太原市迎泽区建设局所辖城建开发公司,在拆迁原棉花巷37号38号院时,对于自有房仅补贴每平米为3180元,公房为2500元,院内一般住户住房面积为15平米平房住宅,算下全部面积补偿不到5万元,公房补偿不到4万,补偿金不要说买一套最小的楼房住宅,连买个卫生间也不够,动迁户实在是搬不走,然而开发商不仅不考虑居民的困难,反而雇佣街上的流氓地痞,在7月20日将人粪便泼向各个拆迁户,流的满街都是(离区政府仅有100多米,估计区政府公务员也能闻到此味)。媒体也做了报道,对于这种恶行,居民只有忍耐。开发商看居民还不搬,就把供电局的电表偷走,迫使居民搬走。50多名住户面临拆掉旧房就失去居住处,而去租房。可开发公司在其原居住地(鼓楼地区是太原市最繁华地区)盖高层建筑,3亩2分地可设地下双层车库,每个车位如出售至少在12万元,一、二、三层设计营业用房,每平米可售1.5万元以上,而三层以上为高层住宅,每平米预售价在8500元以上,预计可赚2亿元以上。
据群众反映:在90年代,该开发公司法人代表曾以迎泽区政府名义动员300余户柳巷地区居民搬迁,可是至今无房可回迁。由于该开发公司法人代表贪污追究刑事责任,入狱改造,所以无房户找该公司的现领导,却说“谁做的找谁”原有问题未解决现在又故伎重演。
为此建议:
一、城区政府应将原300余户多年未解决的“拆迁户“尽快安置。
二、妥善安置新的50多无房户,以防流离失所。并应追究相关责任人渎职责任。
三、开发商进行“暴力拆迁”和“带血拆迁”制造新无房户,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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