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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草案)征求意见的建议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0-11-23 17:42:35 浏览次数: 【字体:

民建太原市委机关干部 王永红反映:正在向全社会征求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草案)》全文公布后,收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草案最大的特点上调税额,财政部税务司有关负责人此前表示,车船税是财产税,立法一方面是调节社会财富分配,一方面也是引导汽车合理消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

一、关于调节社会财富分配,一个小小的车船税是没有足够的能力调节社会财富分配功能的,对于有钱人来说这点调整是不会影响其消费趋向的,喜欢豪车和大排量的照样购买,没钱人要想买车,在自己承受范围内,也只能买国产、低排量的车,如果要实现其立法中调节社会财富的功能,应该是大排量的增加税额,小排量的降低或是免税。但新修改的标准,下限有所降低,但上限都大幅增加,然而从各排量在国内实际销售所占份额来看,1.0升以下车型在整个乘用车销量中仅占5%左右的份额,1.0升至1.6升排量车型才是真正的销售主力,市场占比超过六成,税额上限提高超过一倍,所以完全是变相涨价。

二、关于促进节能减排,最好的调节税种应该是燃油税,真正能够促进节能减排,而且非常合理,征收方便,征收成本低,谁油耗大,谁交的税就多,排量大、油耗大、污染多、排碳多的自然付出更大的代价。有的人买来车很少开,一个月动不了几次,即使排量再大,也用不了多少油,放在家里一年要多交几千块钱,比有钱还贵,还不如出去多溜达溜达,这样会造成更大的浪费。另外车船自身的排量和吨位并不是衡量能耗的最确切的标准,实际油耗才是其正真的标准,大排量混合动力车的油耗比有的小排量的车还低。在草案“第四条 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对高能耗、高污染的车船可以加收车船税。对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税、免税的,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以及《车船税税目税额表》中没有真正体现出对节约能源和使用新能源车船的减征和免征的力度,实际操作难度大,容易引起争议。

三、关于财产税,应该按财产的价值来征收,也就是说要按车辆、船只购买时的实际价格来征收,而不是一刀切用排量来取而代之,动辄几百万、数千万的豪车,即使排量再大,同样的税额,对这些买主来说是九牛一毛,按车船价格纳税才最公平,这样才能实现其调节社会财富的功能。

总的来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草案)》其实质是变相涨税。在我国汽车税负已经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国家在去年刚出台《汽车产业调整与振兴规划》,政府一再强调要扩大内需的情况下,汽车作为提升内需重要产品,变相提高车船税都会对汽车产业造成不小的影响。汽车是关联度很高的支柱产业,不仅可以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还可以拉动内需,汽车产品也是人们享受社会进步、享受国家发展、体现现代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我国,老百姓买汽车所缴税的税种和税金总额已经很高:有占成本17%的增值税、车价10%的车辆购置税、车价1%40%的消费税、进口车15%的关税等。如果再变相增长车船税,人们购车的负担会更重,刚刚火爆的汽车市场必然会受影响,扩大内需的势头也会受到影响。因为车船税有别与增值税、购置税、关税,它对车船来说是终身的,消费者一致要为它买单。

所以说当前调高车船税不和事宜,应尽快出台燃油税,正真实现其节能减排、引导汽车合理消费的目的。

民建山西省委 民建太原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