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高等院校建立社会义务工作考核制度的建议
民建太原市委直属机关三支部 张 东反映:“义工” 起源于19世纪西方国家宗教性的慈善服务,在世界上已经存在和发展了100多年。“义工”的本质是服务社会。当前社会义务工作应包括下面几个方面:
一、关怀义务工作,就是对社区需要帮助的老年人进行义务服务,包括打扫、聊天、帮助训练、陪同散步等;
二、关爱义务工作,就是利用自身所学知识对他人进行义务服务,包括在社区夜校教授专业知识、对困难家庭子女义务补课、帮助特殊人群心理辅导等等;
三、关心义务工作,就是替政府征集社会各阶层群众对政府各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关心国家政策的有效实施情况,参与社会统计工作,协助困难群众办理一些相应事务。
当前,我国高校教育过于注重传统知识的传播,欠缺了对学生人格的塑造和社会责任心的培养,无疑与文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有相悖之处的,主要表现为:
一、大多数院校只是完成了教室内的课本知识的灌输,没有把学生引入社会,导致学生毕业后对社会陌生,经不起挫折。
二、高等教育培养的人才是将来要建设国家的栋梁,如果在道德上教育不好,那么有可能导致培养出的人才不但不能为社会创造价值,还有可能给社会带来不好的后果,道德和责任心教育极其重要。
三、很多人现在戏称我们的大学是个大的幼儿园,老师只负责上课那段时间对学生的管理。学生在课余,相当一部分沉溺于恋爱、娱乐、消遣等活动,大好的青春年华白白浪费,优秀的社会苗子由于疏于管理导致颓败,这是一笔不小的损失。
基于以上原因,建议:
一、在高校中普遍建立社会义务工作考核制度,引导高校学生在学期间从事社会义务工作,让他们逐步认识和体验社会,在体验中树立较好的道德观和责任心,在社会劳动中增强爱岗爱业情操;考核制度应由接受义务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发表意见,应按照常态化(如编制相应的实施条例)、时效化(如明确规定每一星期最低服务时限)、严格化(如建立第三人回访调查评价)等来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应纳入学生毕业考评工作的重要指标;
二、社会义务工作不同于以往的所谓“社会实践”,应纳入常规的考核中。因此,应由政府部门牵头建立社会义务工作领导组,由领导组管理汇总各部门各社区上报的社会义务工作内容,然后协调分配各高校安排落实;
三、应积极利用现在媒体资源等广泛宣传社会义务工作,形成一种高校示范、社会带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加强考核工作中的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的人员给予严厉的惩罚,以保证制度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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