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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群众呼吁垄断式阶梯电价只涨不降难显公平原则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0-11-29 22:35:29 浏览次数: 【字体:

民建运城市委盐湖区四支部副主任  王科辉反映:近日国家发改委就居民用电阶梯电价开征意见。阶梯电价本意是让居民“少用少花钱、多用多花钱”的价格调节系统。在现实生活中,一方面,对于富人来说,如果电价用多用少一个样,那么因为电的价格相对较”,富人阶层就会倾向于浪费电;另一方面,对于穷人来说,在某个阶梯内进行低定价能够保障穷人的基本生活水平。目前,对于一般城镇家庭,140度的月用电无论如何都不算多,63.3%的家庭都在此水平线以下,这说明大多数家庭的用电还是比较节省的,这些家庭节约的理由可能有所不同,或只因为收入微薄,用度紧张,或无关收入,只是践行绿色的生活理念,但客观上,这些都是在为国家的节能减排默默做贡献。价格杠杆无疑是控制资源消耗的“利器”,正所谓“以价制量”,让多耗费资源的人承担更高昂的成本,必然有助于改变一些人大手大脚乃至挥霍无度的习气,从而达到减少资源浪费的社会效果。一项关于实行居民阶梯电价的民意调查显示,虽然67.4%的受访者认可阶梯电价可以培养节约用电习惯,但同时,58.2%的受访者认为阶梯电价增加了家庭用电负担,48.2%的受访者认为电力企业将会获取更多利益。一面是水电气等公共品近年来涨声连连,民众多有叫苦,一面是电企长期攫取垄断利益,电企员工享受着高福利。在此两面夹击之下,新生的阶梯电价制度注定难以纯粹,难以摆脱公众的质疑。其实,对于大多数人而言,没人反对阶梯电价,但是,阶梯电价必须有一个前提,那就是理顺电价的生成机制,让公众对电价背后的成本清单一目了然,由此,控制电力企业的赢利水平,杜绝垄断暴利。阶梯电价不仅存在改革前提缺失的问题,就阶梯电价方案本身,同样存在着不足。实行阶梯电价政策后,按阶梯电价解释对居民电费支出影响不大,70%-80%的家庭的电费支出将保持基本稳定,月均耗电150度的家庭支出增加2元左右;月均耗电300度的家庭电费支出增加13元或23元钱。这就是说,阶梯电价各档之间的级差其实并不大,如此一来,用电少的家庭只是按正常收费,并无额外的奖励,用电多的家庭几十元的额外电费支出实在是不痛不痒,难以起到减少浪费的作用。

按道理说,阶梯电价是市场趋势,也符合经济学原理。但此次发改委出台这一方案之后,民间并不买账,原因在于,三个阶梯并不是有升有降,第二阶梯和第三阶梯的电价都在升,总体电价没有降的部分,只有涨的部分。那么不管怎么说,电价都是要涨。而在具体操作中,首先引起争议的是对第一档标准的划分,无论是110/月还是140/月,似乎都与民众实际生活用电量相比较低。虽说国家级的统计数据至今未见,但民间的直观感觉就是这种划分不符合实际。

一、阶梯电价的制定应比较科学,对穷人也有好处,这是国际惯例,但在我国却似乎只成为垄断企业的自我诉求,反而与民众呼声相悖。发改委公布的方案为何不能将阶梯划分得更为细致?为何所有阶梯只有涨没有降?为何不能给穷人阶层划出一个生命线定价”?如此说来,这样的方案就是一个涨价方案,难免让人觉得科学制定价格变成了一个幌子。

二、我国多年来对居民用电实行低价政策,通过提高工商业用电价格分摊成本的做法,确实无法反映资源价格应有的水平。然而,居民用电价格市场化并不等同于阶梯电价,因为目前的阶梯电价方案仍然是行政命令式的一刀切。很显然,新方案的定价权仍然是由行政命令说了算,而不是由市场说了算。企业、家庭电力的生产、输送、买卖过程,只要上游是垄断市场,那么下游就不可能实现市场化定价,因为定价权永远在上游。这个道理和石油、电信行业一样,相比较而言,石油、电信还有几家垄断巨头竞争,电力行业尤其是国家电网,几乎毫无市场化可言。

阶梯电价最终结果如何,我们建议:发改委和电力企业作一个妥协,至少目前的阶梯相对来说过于霸道,应当给基层收入较低群体一个价格下降的阶梯,才能容许后面有几个价格上涨的阶梯。毕竟,目前国内低收入群体对民生方面的价格波动已经非常敏感了。

民建山西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