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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信息时代个人证件信息的安全性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0-12-23 10:23:04 浏览次数: 【字体:

民建晋中市委太谷支部房艳贞反映:

近日,不少群众反映,药店开业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才可办理药店会员卡,享受购药优惠;还有的药店经常搞活动促销,购满规定金额的药品,同样也凭身份证及复印件可免费领取鸡蛋8颗或相应的礼品,甚至有的商店还要求群众提供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件的号码、姓名、住址、出生年月等,户口本上的住址、家庭成员等个人信息很重要,具有隐私性、保密性,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大家很担忧,如果大小商店都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作为促销的门槛自行规定收取、自行保存、自行使用,使个人信息大白于天下。那么,身份证、户口本信息就失去了它的隐私性、保密性、安全性、严肃性。由此及彼,保险业务员常常拿群众证件办理业务、代理复印;办理通讯业务也会被留下身份证复印件;还有一些网络服务公司也要求提供身份证件。而这些证件提供、复印后存在滥用的情况。有的群众反映常常接到莫名其妙的、知道自己姓名的推销短信和电话;还有的群众反映,用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手机开户后,营业厅通知手机欠费几百甚至上千元,经查手机号根本不是自己的,但营业厅强调是你的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的手机开户;还有的群众反映,身份情况在不知情的情形下在网络上被人得知。那么,身份证复印件是在什么情况下被别人复印所利用不得知,如果遇到犯罪行为所利用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建议:

一、国家有关部门应当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哪一级组织、哪些部门、哪种行业有权利、有资格收集身份证、户口本等个人证件隐私信息。

二、规范各有资格收集公民个人证件隐私信息的组织、部门、单位对于所收集资料的保护、保管、保存和使用。

三、对于无资格收取公民个人证件隐私信息的单位、组织,非法收集公民个人证件隐私信息的行为予以严惩。

四、对于有资格收取公民个人证件隐私信息的单位、组织,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公民个人证件隐私信息的行为予以严处。

五、在广大群众中学习、宣传身份证等证件的重要性、保密性、安全性、严肃性。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六、提倡单位、组织和群众进行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积极举报。

由此,在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保护下,使群众的个人证件隐私信息进一步得以保护,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同时使得这些重要的个人信息,永远掌握在有资格收取个人证件隐私信息的组织和单位中,并且得到正确的使用。

民建山西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