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社会化养老事业发展的建议
民建太原市委副主委、市政协委员闫柏良反映:
由于我国人口政策的特殊性,我国老年人口数量增多、老龄化速度加快、高龄化趋势明显。以山西省为例,2009年底,我省总人口3410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已达422.25万人,老年人占全省人口的比例达到12.2%。老年人口的比例呈快速增长的态势,社会对养老服务的需求越来越高。如何加快社会化养老事业发展步伐,经过调研分析,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科学制订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把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老龄化的程度、养老需求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制订我国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发展战略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坚持把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和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包括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在内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及床位数作为社会发展的指导性指标。在城乡规划、建设和旧城(村)改造中,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老年人口数量增长和养老需求提高的情况,将老年公寓、养老院、敬老院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养老机构建设纳入规划,落实建设用地或提供相应的场所;规划部门对符合城市规划的新办养老机构项目应优先审批;新建小区在交付使用时应保证养老服务所需的配套建筑面积。同时,对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也进行科学的规划和合理的调控,以避免资源的浪费。
二、对社会化养老机构进行功能分类。养老机构的功能分类,是指根据每个养老机构的收养老人所需帮助和照料的程度,对其照料功能进行科学分类。在美国,根据养老机构的不同功能将其分成三类:第一类为技术护理照顾型养老机构,主要收养需要24小时精心医疗照顾但又不需要医院所提供的经常性医疗服务的老人;第二类为中级护理照顾型养老机构,主要收养没有严重疾病,需要24小时监护和护理但又不需要技术护理照顾的老人;第三类为一般照顾性养老机构,主要收养需要提供膳食和个人帮助但不需要医疗服务及24小时生活护理服务的老人。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养老机构还未进行功能定位。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分类标准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明确各类养老机构的性质和功能,完善养老机构的医疗、保健和康复功能,确保养老机构集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技术为一体,提供经济、方便、综合、连续的服务功能,拓展包括生活照料、临床护理,甚至包括临终关怀在内的一条龙服务项目,并提高服务质量。
三、与社会保障制度相适应,建立多层次的养老机构体系。应该配合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制度,建立起相应的养老机构体系,如救助型、市场型和福利型养老机构等,并应积极发挥对贫困老年人救助养老设施的作用。救助型作为整个社会化养老机构体系的基础,应发挥“社会安全网”的功能,为经济困难,缺乏儿女照料,并且生活严重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提供保障。政府应着力建设满足最低生活保障的救助型养老机构,并鼓励慈善团体、个人向这类机构提供捐助。依靠社会力量发展满足基本生活水准的社会福利性养老机构,而依靠市场力量发展满足个人特需的市场型养老机构。市场型养老机构允许建立成为营利性的企业,在得到民政部门的业务审批后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四、建立并完善养老服务业的投入机制。应将养老服务项目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逐年自然增长;提高福利公益金对养老服务业的投入比例;对居家养老服务的重点对象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积极投资加盟养老服务业。
五、健全支持养老服务的政策体系,推进多元化投资主体建设养老设施。应积极推进公办养老院改革,政府财政补贴逐步由补贴机构转为补到享受养老待遇的老人头上,实现公办、民办机构在一个起跑线上竞争。探索“公办民营”形式,加大对民办机构的扶持力度。采取“民办公助”的办法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和外资等社会力量投资新建、改扩建或捐助养老服务机构。继续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政策性支持,坚决落实已出台的优惠政策,完善、落实各种建设、运营等补贴政策。
六、成立行业协会,统一、完善行业标准。目前我国养老机构的发展基本上处于各自发展的状况,虽然国家出台了一些关于养老机构的规范和行业标准,但随着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发展,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这些还是远远不够的。在政府扶持发展的基础上,可以有目的的组织一些发展较好的养老机构的经营者,成立养老机构行业协会。一方面,政府要发挥调控和监督的职能;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使发展好的带动发展不好的,让协会的力量进一步规范和协调养老机构的发展,逐步改变目前养老机构发展参差不齐的局面,在发展的过程中进一步统一、完善养老机构的行业标准,如居住环境、娱乐设施、服务质量等,使再发展起来的养老机构有章可循,做到良性循环。
七、加强养老服务队伍的建设,形成完整的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和管理体系。提高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的素质,加强专业化的培训,特别是对服务人员的养老服务管理、护理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一方面,逐渐提高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提高养老机构工作、服务人员的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另一方面,也要规范养老机构服务人员的管理制度、确保他们的权益,逐步建立起养老机构服务人员的资格认证、职称评定体系,确保他们的职业发展。稳定服务人员队伍,从根本上做好服务老人的工作,以实现养老服务队伍管理、服务的产业化、专业化。养老服务队伍的建设,需要从招聘、培训、工资福利、用工补贴和管理等环节入手,形成一套完整的服务人员培训和管理体系,还要与再就业工程对接,为本地失业人员、享受城乡低保人员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开辟新的就业渠道。这些环节没有政府的支持,没有财政的大力投入,没有各部门的通力协作,将很难付诸实施。建议政府可以考虑出资购买养老机构的服务岗位和社区养老服务岗位,以社会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办法,重点优先解决“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工作岗位。实行政府买单定向培训,获得资质后由政府统一分配到专业公司。由专业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按职业水平和资格以及服务质量确定工资待遇,并由政府、养老机构和个人等多方出资,给养老护理工作者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解决其后顾之忧。
八、推广 “虚拟养老院”的经验,做好社区居家养老工作。所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服务为依靠,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需要、感情需要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居家养老目前及今后的一个时期仍然是我国养老的主要方式,结合这一特点,总结 “虚拟养老院”的经验,解决其工作中的问题,逐步推广,将社区居家养老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内养老工作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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