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建议
【民建阳泉市委反映】近年来,由于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食品市场秩序逐步规范,但农村的食品安全仍不乐观。
一是农民的食品安全意识较为淡薄。农民购买食品时不看证照,不索要发票或其他购买凭证,对购买的食品厂家是否正规、是否符合食品安全强制性标准等往往不重视或不知道如何识别。
二是农村消费水平偏低,农民的消费取向仍然是价格优先,对食品安全问题考虑不多。
三是自我权益保护意识不强。买了劣质食品,在不严重危及人的生命时,一般采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去对待,不知道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四是农村食品的小企业、小作坊工艺简单、设备简陋、生产环境较差,产品质量缺乏可靠保障。农贸市场的食品批发、零售的索证索票等制度不健全,进货渠道无法溯源,有销售过期食品和“三无”散装食品的现象。
五是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难度大。多数监管执法部门在基层没有分支机构,而工商、质监、农业等少数设立基层监管机构的部门,监管力量有限,检测设备落后,基本上还处在监管人员凭肉眼检查的阶段,没有起到应有的监管作用和效果。
为此建议:
1、结合农村实际,加大对食品安全法和健康问题的宣传力度。如定期出宣传栏、散发宣传手册,组织专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现场宣传。在新闻媒体开设食品安全专题节目,定期公告食品安全信息和各监管部门的举报投诉电话,提高农民食品安全意识和辨别常见劣质食品的能力。
2、建立健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组建乡镇、村级食品安全监管(协管)队伍,在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专业队伍作用的同时,构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3、明确监管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确保人员到位、监管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必要的农村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经费投入,并列入年初财政预算。
4、积极探索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新举措。加强对小豆腐坊、小糕点坊、小杂食店等食品加工和流通环节的日常监管,建立完善质量档案,签订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关口前移。
5、强化农产品源头监管。规范种植、养殖行为,从源头防止农产品污染,推进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产地认证和产品认证工作,加强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生产基地建设,从源头保障食品安全。
6、建立以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分析、跟踪、溯源、预警、信息发布和信息咨询服务等为主要构成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预警系统,为政府监管、企业生产经营和公众消费提供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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