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关注转基因食品安全问题
民建运城市委、市直二支部委员朱正清反映:自1985年人类首次试种成功转基因作物以来,世界转基因农作物种植总面积已占到世界总耕地面积的2%,转基因生物已达120种左右,目前已有超过25种转基因作物上市。在我国,目前也出现了转基因水稻、玉米、大豆、棉花等多种转基因作物。近几年,有关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讨论日益激烈,国内外专家学者纷纷就此发表自己的观点言论。然而目前有关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在世界上并没有形成定论,也没有形成统一的风险评估机制,消费者对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认识更是非常模糊。
转基因就是通过生物技术,将某个基因从生物中分离出来,然后植入另一种生物体内,从而创造一种新的人工生物。例如,科学家认为北极鱼体内某个基因有防冻作用,于是将它抽出,再植入蕃茄之内,制造新品种的耐寒蕃茄就是一种转基因生物。含有转基因生物成份的食品称为转基因食品。长期进食转基因食品,对人类健康有何影响仍是未知之数。在国际上对转基因食品安全还有争议的时候,部分转基因食品已经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端上了饭桌,严重伤害了消费者对转基因食品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转基因技术是一种新的尖端生物技术,在提高粮食产量、减少农药使用、生产含有更多营养成分的健康食品方面有巨大潜力。公众存在担忧情绪,主要是怕它被错误地利用。与任何食品一样,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需要慎重对待和严格管理,转基因作物对生态环境的长远影响也需要更多的跟踪研究。面对转基因食品,我们需要的是严格的食品安全把关制度,及时制止未经允许就擅自加入转基因食品成分的行为。
现在,国际上对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尚无定论,国内科学家的观点也存在分歧。不过,从国际到国内有一点是共同的,公众有权利了解转基因食品和进行选择。
转基因食品业发展很快,目前许多农产品都是转基因食品,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转基因食品业将会以更快的速度发展,并将从农产品领域发展到畜牧业领域,因此有必要及早对转基因食品的安全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建议:
一、应适时制定转基因食品安全法。立法应包括对转基因食品原料提供、食品生产、食品运输、食品销售等环节的规定,并特别重视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的完善,就标识范围、可追踪性、独特识别码标识阈值、标识方法等作出明确规定。
二、严格强制标识制度,《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要求对3类产品实行强制标识。但是,该管理办法对于何为“直接加工品”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同时,该管理办法还将标识要求仅限于“直接加工品”,对于“间接加工品”则没有规定需要标注,这有可能为经过深加工的转基因农产品提供潜在的销售途径。
三、强化风险预防原则,在现代生物技术相关活动有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危害或者有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不可逆转危害时,即使科学上没有确实的证据证明该危害必然发生,也应采取必要预防措施。
四、加大检验力度,目前对转基因食品的检验不够严格。国家应尽快制订计划,就转基因食品对人、动植物及环境的影响进行长期跟踪研究。
五、加强医学研究,建立一个转基因食品志愿者注册中心,让那些食用转基因食品过敏者自愿提供血样,以供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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