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弱势群体法律援助问题的建议
民建阳泉市委王变娥、王方遒反映:法律援助是维护弱势群体的一项民生工程。近年来,我市各级司法部门以“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为主题,以服务民生为重点,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法律援助社会需求量逐年增大,法律援助供给能力也在逐年增强,但法律援助机构人员少与任务大的矛盾越来越显现或突出。
2、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单位和部门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支持、配合力度不够,法律援助工作往往成为司法行政系统“单打独斗”的舞台。
3、宣传力度不够。近年来,虽然各地加大了法律援助宣传力度,但还存在宣传形式,宣传广度、深度等诸多方面的问题,使许多符合援助条件的人因不知道法律援助而得不到及时帮助。
4、援助队伍整体业务水平有待提高。随着法律援助的深入开展,涉及的领域也越来越宽,对法律援助工作要求也随之提高,而现有法律援助队伍的素质已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变化和要求。
5、基础设施、办公场所普遍不能满足工作的需求。大部分没有临街接待场所,给老弱病残的群众来访带来不便。办案经费补助偏低,影响律师办案积极性。
为此建议: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认知度。要利用“12348”法律热线、新闻、报刊、电台、手机信息等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地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和成果。集中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农村”等活动,重点利用“3.15”、“12.4”等法制宣传日为广大群从提供法律咨询和问题解答。
2、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切实保障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方面要把法律援助经费作为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积极采取多种渠道方式筹集资金,如社会捐赠、行业捐助、建立法律援助资金募集、捐献机制等。另一方面,政府可以考虑减免在法律援助工作过程中的某些费用,例如取证、查询等费用。
3、采取有效形式,促进维权公正。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管力度,对在办案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要严肃查处。通过媒体公开向市民承诺、建立诚信服务档案、实行百分制考核办法等方式,最大限度地使法律援助维权工作处于公平公正状态。
4、全方位完善法律援助机构,保证编制、人员、经费到位。采取业务知识培训、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投资完善“12348”法律援助咨询热线这个平台,完善对残疾人等弱势人群的法律援助工作。
5、增加法律援助部门与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衔接配合机制。例如与信访部门、妇联等组织的建立联动机制。可以在信访部门建立法律援助点,加强与有关部门特别是公检法部门的协调,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6、降低受援门槛,简化申请程序。开展法律援助“进农村、进社区、进工地、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和聘请法律援助联络员,向低保人群、零就业家庭、残疾人、老年人和农民工发放法律援助服务卡,为行动不便的群众提供预约上门服务。
7、实行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理、服务承诺等各项工作制度,建立法律援助质量监督机制,开展跟踪、旁听、受援人回访、庭审反馈,保证办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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