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的刚性不应有折扣
大同市政协常委、民建大同市委副主委刘东、市政协委员侯文、汤雄、王勤反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统一式样发票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48号)下发后。全国各省 市认真贯彻落实“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建立平台、网络开具”的工作思路,但是从目前各地执行的情况看仍然存在各省各异的状况,2011年1月1日全面完成的目标没有实现。
北京市2009年4月1日以全面落实;广东省2011年1月1日起把51种发票统一简并为一个票种;上海市从2010年1月1日起停用7种定额有奖额发票;天津市2011年1月1日起取消46种行业发票;山西省将现库存发票的使用推迟到2011年年底;合肥市2008年5月1日起就取消了定额发票的使用。从目前各地执行的情况可以看到,税务政策的执行与税法的刚性还存在折扣。
一、“国家税务总局简并票种的实施方案和发票衔接问题的通知”总体上表现为刚性不足,不应该使用“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的表述,与执法的强制性不符。
二、对手工发票的限制表述模糊,如:“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严格控制手工发票的开具限额和使用范围,逐步缩小手工发票使用量或取消手工发票”。这样摸棱两可的表述,继续给假发票的存在提供了空间。
三、对定额发票的使用表述模糊,如:“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选择是否设置定额发票”。这样的表述必然给执行带来消极影响。山西省大同市的餐饮业比较发达,长期使用的定额发票,使餐饮企业不堪重负,原本想借助(国税发〔2009〕142号)(国税函〔2009〕648号)的东风,尽早实现网络开具,但是,美好的愿望迟迟不能兑现。
因此建议:
一、行政执法机关所发布政策法规要做到:简明扼要、表述准确、界限分明,减少不必要的套话,更不要摸棱两可的活话。
二、根据我国信息化发展现状,在县以上城镇完全有条件取消手工发票和定额发票,尽快实现网络开具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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