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社会矛盾凸显问题应在整治违法行政和司法不公上下功夫
民建省委委员、市委副主委,市政协常委 马春录反映:一个时期以来,人们对社会管理问题谈论较多,主流媒体普遍把当前定为社会矛盾凸显期,认为经济发展、利益格局调整是造成社会矛盾凸显的主要原因。同时认为排查不细、处理欠妥,是解决社会矛盾不力的主要问题。对此,不少人另有看法。他们认为:
一、经济发展不是社会矛盾凸显的主要原因。因为在一般情况下,经济越落后,社会矛盾越多。经济发展了,反而有利于减少社会矛盾,有利于解决社会矛盾。
二、利益格局调整不应是社会矛盾凸显的主要原因。不论那种社会体制,各种利益格局都在不断调整。原有的利益格局不适应了就得调整,不调整就会引发大量的社会矛盾,只有及时合理地调整才能缓解和解决矛盾。利益格局调整,是社会的一种常态现象,也是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方面。如果把不该调整的调整了,该调整的不调整或调整不当,同样会引发大量的社会矛盾。
三、当前社会矛盾解决不力的主要问题不是排查不细、处理欠妥,而是没有找到社会矛盾凸显的主要原因,没有对症下药。
他们列举了不少地方基层政府工作人员违法拆迁、违法占地,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司法不公等问题,导致群体上访事件、自焚事件。这些事件不是涉及违法行政,就是涉及司法腐败。贫富差距拉大,社会分配不公,虽然也是导致社会矛盾凸显的一个重要原因,但从案件数量上看,不占主要位置。他们认为,违法行政,司法不公,才是社会矛盾凸显的主要根源,特别是一些老同志感触很深。他们同时认为,出现这种局面,主要是不少方面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他们说中央制定的都是好政策、好法规,在基层的具体事情上,往往就不是那回事了。他们觉得解决社会矛盾凸现问题,应当在整治违法行政和司法不公上下功夫。他们相信只要干部能依法行政,法官能秉公执法,社会矛盾一定会有一个很大的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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