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小城乡养老制度差异提升农村老人晚年生活幸福感
民建太原市委机关干部 王永红反映:城镇职工由于养老制度现在比较健全,特别是享有退休金的老人退休后生活有保障,可以每天到公园健身、唱歌、跳舞、打太极,还可以不定时的外出旅游,闲暇时间还可以到老年大学学习兴趣爱好。相比较而言农村老年人就比较苦比较累,60岁还是地里的壮劳力,有的甚至到80多岁还下地干活,靠自己的劳动养活自己,有外出打工子女的家庭而言负担可能会更重,除了要管理好自家土地,还要负责留守儿童的生活和教育,如果有老一辈人,可能就要负担四辈人的生活起居。就现在制度而言,他们还不能和城里人一样享受“退休”的待遇,缺少老年人最起码的幸福感,特别是失地农民的养老问题形势更为严重。
我国现在已经建立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的问题,2009年我国开始实施农村新型养老保险试点,希望解决农民 “养老不用愁”的问题。农村年轻力壮的人趁现在挣钱缴纳养老保险,到了一定年龄可以和城里人一样享受“退休”生活,确保自己的晚年生活有保障。但现在还在试点阶段,而且相对于城市职工退休工资而言,农村养老保险起点较低,政府补贴的额度也不高,农民可以领取的养老金比较少。我们建议:
一、加快步伐,也就是说好的制度不用试点,最好直接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让更多的农民可以更快的享受到这一惠民政策,并提高国家和地方政府补贴基数,最终提高可以享受的养老金,缩小城乡差异。
二、在试点的基础上为了提高农民养老保险待遇,建议有土地的农民可以以土地换取养老金,也就是说到了60岁,或60多岁之后,如果不想再继续种地,可以把承包的集体土地退回村集体,村集体根据退回的土地给予基本养老金以外的养老补偿,具体数目可以根据当地农民的年均收入,以及每亩土地的年收益,以及土地面积来确定提高的养老金,并且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及时进行调整。使农村老人可以真正享受的和城里人一样的退休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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