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水泥罐车治理的建议
民建太原市委机关干部 王永红反映:近日太原市八小时内连发两起因水泥罐车肇事致人死亡的恶性交通事故。水泥罐车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在太原市已经发生过多起,在全国来说,水泥罐车的恶名也早已远扬,甚至可以说是臭名昭著,有“野蛮小坦克”之称,已成为市区最主要的马路杀手。客观上讲,水泥罐车车头高、自重重、车身长、惯性大、容易侧翻,特别是车辆右侧的前轮处存在视线盲区,当行人、自行车与水泥罐车车头并行时,驾驶室内的司机观察不到,容易酿成事故。但主观上个别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差,为追求经济效益,无视交通法规,闯禁行、闯红灯、超速超载、违章超车、疲劳驾驶等,也是造成翻车、碰撞、致人死亡等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其实近期太原市迎泽区、万柏林区已经开展了对水泥罐车的专项整治行动,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再次连续发生恶性交通事故,足以说明部分水泥罐车司机、车主、企业对交通安全不重视,安全意识仍很淡薄。对水泥罐车治理还需加强,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对水泥罐车车体本身进行技术改造,增加视野,提高驾驶安全性。为减少司机视野盲区加装观察镜,右侧加装向下以及车前的观察镜;车前、车后及两侧加装雷达检测与行人和其他车辆的距离,并设置警报提示;加装视频监控系统,司机在中控台可以实时监控车前、车后、车体两侧的通行状况。虽然目前有的水泥罐车已经装了语音提示装置,右转时对路人提示,但在实际上水泥罐车右转时一般速度都比较快、比较急,行人、自行车,特别是电动自行车来不及避让,罐车司机不能因为有语音提示,就可以思想麻痹,甚至逃避责任,所以说罐车右转时降低车速,认真观察路况及车体周边环境才是每位司机必须首先做到的。
二、加强对水泥罐车的日常管理,从事运输的水泥罐车都应在当地备案,从销售、上户、日常运输、年审、违章情况都应有可查询的记录,相关监管部门应对当地所拥有的水泥罐车是确切数量、状况应非常清楚。严禁水泥罐车无牌上路行驶。水泥罐车按特种车辆予以管理,驾驶员应有特殊要求,需要有一定的驾龄并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书之后才能上岗。车辆要加装限速仪和GPS定系统,记录车辆位置、行驶轨迹和行驶速度等日常运行情况。在现有城市交通交规限速的基础上,针对水泥罐车在市区的速度应有专门的限制,市区限速可设为40km⁄小时,车辆密集、人口集中、学校周边可设为25km⁄小时。
三、严格规定水泥罐车市区通行时间和通行路线,进入市区的要办理通行证。建议主城区日间设定一定时段对水泥罐车实施禁行,对一些比较窄且人员密集的道路也实施禁行。
四、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违章水泥罐车司机、车主以及所属企业的处罚力度。制定有关规范水泥罐车管理的法律法规,对没有取得驾驶资格驾驶水泥罐车的要扣12分、罚款等处罚,无证驾驶水泥罐车的要予以行政拘留,并对车主或所属企业要暂停该车辆通行证1个月或其他经济处罚;对驾驶无牌水泥罐车的、一年内有2次一般违章的司机,要吊销水泥罐车驾驶资格,同时按交规的上限予以相关处罚,对车主或所属企业要暂停该车辆通行证1个月或其他经济处罚;对有多次上述违章记录的车主或企业,暂停该车辆通行证6个月予以处罚或相应的经济处罚;企业有多次处罚记录的说明企业对水泥罐车的安全不重视,管理不到位,应减少其通行证的发放,或不予发放。
五、监管部门要加大警力部署和查处力度,严格执法。可以在混泥土预搅拌企业、重点路段安装监控装置,查处无牌水泥罐车、号牌不清晰、遮挡号牌、超载等违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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