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力推进婴幼儿早期发展的建议
省供销社支部 马红斌反映: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指出“要坚持计划生育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也明确提出:“大力普及婴幼儿抚养和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开展婴幼儿早期发展工作”。党中央为我们推进婴幼儿早期发展工作指明了方向。
但是,目前在开展婴幼儿早期发展工作,特别是开展0—3岁的婴幼儿早期发展工作上还是存在不平衡,甚至是盲区,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家庭之间,不均衡性较大,主要有几方面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认为婴幼儿教育是个性教育,是每个家庭自身的职责,有的还认为,孩子的婴幼儿早期发展工作可有可无,于社会影响不大。
二、部门职责不明确。孩子的婴幼儿早期发展工作到底由哪个部门主抓,是妇联?教育局?还是人口计生部门?谁来实施、管理,不是十分明朗。
三、全社会的关注度、参与度和氛围还未形成。对家庭父母来讲,可能已有意识,但缺少正确的导向、科学的方法引导和系统的知识传播。对社会来讲,全社会的共识有差异,高效的系统的宣传氛围不够。 我认为开展婴幼儿早期发展工作十分重要。
首先,推进婴幼儿早期发展,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决定》的一项有效举措。抓好这项工作,体现了提高人口素质抓早抓小的原则。这项工作,是以婴幼儿科学发展理论为依据,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以婴幼儿、家长及看护人员为对象,以改善婴幼儿的生存环境为途径,以婴幼儿原有的发展水平为基础的。宣传和普及好婴幼儿早期发展工作知识,推进婴幼儿早期发展工作,使新生代在人之初即可获得良好的人生开端,促进其拥有良好的文化素养和高尚的道德品德,在早期就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性,避免和弥补人生的缺憾。因此,开展婴幼儿早期发展对于改善我国人口素质至关重要。
其次,开展婴幼儿早期发展是一件关系社会发展、民族进步、牵系千家万户的大事,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群体,它既影响到未来社会的进步、文明和发展,又关联到民族素质的整体提高;作为个体,又直接影响到人的一生的综合素质的高低、身心的健康、人生的发展。因此,于国、于民、于家都有十分深远的意义。
再次,开展这项工作,深得民心。从我们在2006年开展的试点来看,群体的参与率和满意度都十分良好,从效果来看,孩子的成长变化十分明显,因此,人民群众的愿望能够成为现实,而这正是我们政府的职责所在。
为此,特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一、坚持原则,形成共识。改善人口素质状况,是一项根本性的、长期性的并且十分艰巨的战略任务,而开展婴幼儿早期发展、提高婴幼儿早期培养工作,又是完成这项战略任务的科学选择。因此,要在全社会形成广泛共识,要倡导“基层政府主导,舆论氛围倡导,聘请专家指导,人口计生督导,试点辐射引导,家庭亲子辅导”的理念,要坚持“公益性、公平性、科学性、常态性”的原则,加大政府对这项工作的推进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把这项工作提到议事日程来抓早、抓实、抓好!
二、部门联手,齐抓共管。成立政府牵头,计生、教育、妇联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班子,加强部门协调,整合社会资源,制订发展规划、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婴幼儿早期发展考核评估机制,加强监测指导,同时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形成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公益为主,公平参与。要实行政府、社会、家庭相结合,为开展婴幼儿早期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努力形成以满足婴幼儿早期发展工作需要的大众化、平民化服务为基本方向,以优质的咨询、指导、服务、培训为基本途径,以公益性、低有偿为基本策略的婴幼儿早期发展运行机制。公益为主,允许社会团体、民营机构来参与婴幼儿早期发展工作项目,形成全社会比较有有机构、有队伍、有阵地、有规模、有规范、有教材、有成果、有成效的婴幼儿早期发展工作的完善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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