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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改革需要配套具体操作办法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01-04 09:05:35 浏览次数: 【字体:
 

    阳泉市政协常委、民建阳泉市委副主委王变娥、会员韩万明反映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是新医改方案确定的五项重点改革内容之一,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属于医改的大头,公立医院改革得好不好,直接关乎医改成败。今年是新医改实施的第三年,公立医院改革到了必须拿出具体操作办法的时候了。为此建议如下:

  一、改革现行公立医院治理结构,实行管办分开。首先,政府成立公立医院委员会。该会类似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董事会。医院管理委员会应成为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的主体,应是具有完全独立意志、代表医院产权所有人、社会利益的权力机构。委员会的成员应该由代表政府所有者的政府相关部门人员、利益相关的群众和社会代表、医院经营者等组成,委员会的主任应由同级政府的分管领导担任。委员会行使所辖区域内公立医院的重大决策权,包括院长任免、医院评估考核、大型基建和大型设备配置论证后的决策、财政资金补助等等。这个横向的平台,会使得决策者在信息充分沟通基础上做出更科学有效的决策。其次,要给院长以充分的权力。管办分开就是要把医院做实,明确医院承担的责任和任务,把办好医院的责任交给院长和广大医务人员,使医院成为举办主体。

  二、改革现行医疗费用支付方式,落实临床路径目前,我国实施的按项目付费的支付制度是导致看病贵的重要原因。用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及按床日付费等支付方式取代现行支付方式,必将会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上涨,有效规范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按病种付费必须以有规范的临床路径为前提。卫生部已发布了近300种疾病的临床路径,这对于实行按病种付费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可以利用23年左右的时间去严格落实这些临床路径,同时实行按病种付费,适当提高补偿比例。只有将临床路径和按病种付费两者结合起来,才能达到控制费用和规范诊疗行为的目的。当按病种付费的疾病种类达到300种左右时,可以通过科学测算,将其余住院就诊病例实行保障基金总额预付。对于门诊病人也可以在调查历年诊疗人次及诊疗费用的前提下,精心测算出年度门诊工作量及收费总额,实行保障基金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加上总额预付,彻底改变现行的按项目付费的支付方式,变“要医疗机构控费为医疗机构自己要控费”,既能实现有效控费,又能规范诊疗行为。这是实现公立医院改革目标非常关键的措施。

  三、发挥保障基金经济杠杆作用,实施分级医疗。以新农合为例,这项涉及9亿农民的医疗保障制度正在以它逐年增长的体量,在医保市场中发挥着举足轻重作用,在引导医疗资源的配置和布局上的作用也是逐年加大。建议具体做法是:根据疾病诊治技术的复杂程度和医疗机构的收治能力,分别确定不同病种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住院补偿比例。在下级医院能够收治的病种,报销比例明显高于上级医院,同一病种在上级医院住院,按普通疾病对待,执行新农合补偿方案规定的一般报销比例;明显提高适宜在县级医院(二级医院)诊治的轻度复杂疾病的补偿比例,并实行定点救治,以适当分流省市三级医院的普通病种,引导病人理性就医,实现分级医疗。

  四、实行药品及耗材统一招标采购,落实医药分开。以省为单位实行药物及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实际上是第三方采购。这是医药分开的有效实现形式。它有效切断了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与医疗机构之间的利益链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在使药品价格合理回归,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渠道的同时,从制度上保证基本药物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供应及时。对于广大老百姓而言,不仅药品价格降低了,更重要的是药品更加安全有效,不合理用药减少了。对于医疗机构而言,以前是“靠药挣钱”,现在是“靠服务治病”,使医疗机构从买药赚钱中解脱出来,更加专注于医疗卫生服务,回归到它应有的功能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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