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参政议政>社情民意>详细内容

关于改善城市住房问题的建议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03-01 10:14:08 浏览次数: 【字体:

民建阳泉市委副主委王变娥、会员任武反映城市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解决城市居民住房问题,始终把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作为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业发展的根本目的。为了进一步缓解房价过高的趋势。近年来,国家在出台政策抑制房价的同时,大力推进经济适用房建设。先后出台了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相关政策,这是社会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也是住房政策的进步。但要真正改善城市居民的住房问题仍然需要政府部门不断的努力和积极的探索。

为此建议: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真正建立完善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住房保障工作领导责任制。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要转变观念,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切实履行为民服务的宗旨。同时将城镇居民住房改善情况列入政府部门的考核内容。

二、根据不同收入人群和不同阶段,对城镇居民和新移民的住宅需求进行分类解决。一是租住和购买居住形成合理的配置;二是进一步降低住房保障准入门槛、提高保障标准、完善保障方式,让有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需求且基本具备购房能力的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三是改善一些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政府可以通过低价供地、合作建房,供应经济适用房、提供廉租公屋、享受租赁住房补贴等方式解决。

三、加大经济适用房建设力度,严格经济适用房申请标准,防止恶意申领经济适用房,坚决杜绝开着豪车占住经济适用房等现象,加大对于违规出租或转卖经济适用房行为的打击力度,创新经济适用房安置方式。经济适用房既可以用现在集中建造的方式进行安置,也同时进行多种安置方式的探索,比如货币化安置,对符合经济适用房条件的购房者购房面积等相关条件进行审核后,将一定数额的购房款打入购房合同指定的账户。这样购房者既能买自己想买的房,更加人性化,相关部门也简化了流程,提高了效率。

四、根据政府财力加大廉租房建设力度,把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由“居者有其屋”转变为“人人有房住”。引导居民转变消费观念,处理好解决房屋产权与解决居住权的关系,使住宅消费与自身的经济享受能力相适应。

五、加快新农村建设,特别是推进城市周边农村新型集中居住区建设。在充分提升土地利用资源的同时,改善农村住房条件,使农村住房具有和城市商品房同等的水平,农村青年无需再到城市买房,从而减轻城市房源的压力。

六、在城中村改造中,补偿回迁安置房居民一般有二套以上的补偿房,政府可以将这部分房源作为租赁房,采取由政府收储或委托有资质信誉好的中介统一管理出租,培育壮大房屋租赁市场,以此作为解决进城就业人员城市居住问题的主要途径,缓解大量进城就业人员进入城市后的住房困难。

七、各级政府要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工作监督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建设资金的使用、房源的分配、房屋的管理等情况进行及时公布,保证各环节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杜绝在住房建设、分配、管理工作中的腐败违法行为。

                          

民建山西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