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创新理念推动高考制度改革 建议我省一年举办两次高考
民建新绛支部委员、县政协常委王梅翠反映:高考,一个重大、凝重的词汇;一个看了让人莫名紧张和焦虑的词汇。是啊,高考太重要了!它可以说是孩子命运的分水岭,是一个寒窗苦读十年的学子的关键时刻。考好了有个好前途好未来,考差了会失望迷茫。现实生活中已经有很多事实就能够折射出高考对孩子命运的影响。‘一考定终身’的基本规律曾经让许多家长比孩子还紧张;一年一次,一次三天的高考日子,会引起全社会大动员、全城大护考。记得有年高考期,我路过校区,看到“正在高考”、“禁止鸣笛”等醒目标识,我下意识得屏住半口气,迅速悄然离开,唯恐急促的呼吸声会惊动教室里沙沙作笔的考生,同时感觉到那日喧闹的大街也比往日安静了许多。回来一交流,很多朋友都有同样感受:“千万不能影响高考的孩子! 考好考不好关系到一个孩子、一个家庭的前途命运,惊动不得” !公众的认识充分说明高考仍然是改变人们命运的重要途径之一,对高考招生的敏感度和关注度属高中之高。
2010年的夏天,我在报上看到一则新闻,湖南省隆回县第二中学一考生在高考第一天因考试迟到15分钟,被监考老师阻止进入考场,于是在宿舍6楼跳楼自杀。原因责任现不细究,就说一个已接受多年教育的学生仅仅是因为高考迟到了被监考老师阻止在门外,自己就轻易的选择跳楼,选择丧失自己年轻的生命,心理素质及基本适应能力也太差了吧。
我走访过很多家庭,很不情愿的听到许多家长对现在学生的评价:每天被子不叠、碗不洗,生活起居几乎由由大人全部操持,受不得一点委屈,承受不起一点挫折。虽然近几年国家不断提昌素质教育和课改方案,但是在“唯分数论”的今天,万人齐过独木桥,有高分才可上重点高中、上名牌大学。学生、老师都在以考试为中心来安排学习,像上紧了发条的闹钟一般在为如何提分而拼博,哪还有闲功夫做那些与考试无关的或关系不大的事情。再说其它方面即使再有成绩也不会有人肯定,只有提高分数才是唯一步入名校最为有效的途径。
写到此处,不由得联想起美国一年举办七次学业能力评估考试(SAT),也是我们通常说的美国高考,每年举办7次,每次3小时,而且哈佛拒收“美国高考状元”。他们的理念是‘要人才’、‘不要高分宝贝’;他们‘关注学生创造力和服务社会精神’,不培养‘打工能手’;‘兴趣广泛者受欢迎’。高中毕业时“考”大学不是单凭“高考”的高分,还要靠这四年各科期评成绩的平均分必须在“B”(良好)以上,才能被本科大学和社区学院录取。所以在美国,凡是将来想申请上大学的高中学生,从跨入高中校门的第一个学期的第一门课开始,就拉开了“考”大学的序幕,一年可以考五六次。为什么国外的大学可以在国家统考成绩的基础上,行使着比较大的招生自主权并且运行良好,而我国却难以照搬这些做法呢?可能至少有三个主要原因:第一,发达国家大学的淘汰率比较高,尤其是名校。如果不具备相应的智力和素质,是根本无法完成大学学业的。有的大学某些专业的淘汰率甚至达到50%以上。有这样一种高淘汰机制的存在,会使得每个学生在选报志愿时,都能够保持头脑清醒,去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学校,而不是一窝蜂地涌往名校或热门专业,否则,就是自己瞎折腾自己。这种制度的存在,具有关键性的调控作用。第二,高中成绩单和专家推荐信的可信度比较高。第三,人情因素在招生中起的作用很小,很少有家长为子女上大学的事整天找校长和院长。
两国体制不同,不可生搬硬套,但可借鉴每年实行两次考试的城市做法。2000年,教育部批准北京、上海、安徽三省市实行每年两次高考的试点,即在夏季高考的次年春天,针对夏季高考落榜生再举行一次高考和录取。2001年,内蒙和天津参加试点, 2002年又增加海南、山东、云南等省尝试增加高考次数和录取机会。我们山西省不妨也申请借鉴与尝试。多年来,分数是考核学生的唯一标准。通过分数,可以在比较高度的视角准确地反映考生的基本情况,尤其是智力水平、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可以让不同资质的考生进入适合的学校,起到对考生进行分异的作用。然而“一时失分成千古恨”的事情屡屡发生。因为身在考场,不仅仅测评的是对文化课目的掌握,还要对体能、心理素质、应变能力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的考核。对一些考生来说,的确有高度紧张而发挥失常的问题。一些考生第一年因为种种原因没考好选择复读,再度经历365天的辛苦,熬过春夏秋冬,第二年取得了理想的成绩。为了最大程度减少这方面的因素,呼吁增加一次考试,增加一次录取机会。比方说,对夏季落榜的考生次年春季再再举行一次高考和录取:或者分别在夏季与春季举行两次考试。把两次考试成绩之和或者平均值,作为最后的高考成绩,更具有公平性和合理性。
一年两次考试,虽可能增加考试与录取的管理难度和工作量,加大考试成本,但是对于降低考生心理压力,避免“一考定终身”的风险,以及人才的合理选拔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高考招生制度的改革,工程庞大,极为复杂,牵扯社会的敏感神经。我们在推动高考制度改革的同时,尽可能的弥补高考的短处,不能损害高考的长处——公平性。一定要从实际效果出发,从国情和大局出发,用创新的理念逐步完善高考制度。由此建议:
一、山西省一年举办两次高考,打破‘一考定终身’的格局;
二.把知识分数作为大学录取条件的同时,把品德修养、、创新能力、综合能力、社会责任感等纳入录取资格考查范围;
三.不断完善考试内容,转变命题思想,少一些学了之后多数人一辈子也用不上的知识难题,多一点应知、应会、应当面对、应当思考的现实问题;
四.尊重民意, 展开社会调查,以安全公正、科学合理和可行作为目标,征求对高考招生的期望值和关注度最高的民众的意见,用创新理念推动高考制度改革,不断完善高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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