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台兴办社区服务业发展政策的建议
省直七支部张殿恩、韩建军反映: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了我省2012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指标,其中包括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6%,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左右。这体现了省委省政府贯彻中央经济会议精神,把扩大内需摆到未来众多需要解决事务的第一位,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和国内经济运行新情况新变化,坚持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把扩大内需的重点更多放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发展服务业上来。
社区服务业存在着巨大的发展潜力。社区服务业的发展有利于扩大内需消费,促进下岗和失业人员再就业,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生活需求,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等,在“促增长、稳控制”方面同样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我省各地市城镇社区服务业有了较好的发展。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物业管理、社区医疗服务、文化娱乐、教育培训、调解纠纷、咨询服务、便民超市、居民消费品物流配送服务中心等各类社区服务业发展迅速,在保障民生、扩大内需、促进就业、创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同样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从总体来看,社区各类服务业发展中还存在缺少统一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滞后,缺少市场准入和监督约束机制,没有具体兴办社区服务业的导向政策,产生了服务经营体各自孤立、资源分散、缺乏统一组织、经营成本高等瓶颈,出现了不能很好满足市场需求,提供的各种服务不够规范等情况,影响其健康发展。为此,建议尽快出台针对社区服务业发展的具体政策法规,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大力推进规范化建设,鼓励引导社会民间投资,引入市场机制,充分挖掘社区服务业在保障民生、扩大内需消费、促进就业、稳定物价、创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的潜力作用。具体建议如下:
一、建议在省委省政府决策下指导,区县级政府相关部门组建专家服务团队定期组织社区基层组织部门及商户开展社区服务业发展专题培训,同时设立社区服务业发展专职联络员,提升对社区服务业发展的观念、意识和相关政策、管理水平;
二、建立统一的社区服务业市场管理体制。建议拟订、梳理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社区服务企业、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责、权、利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建立完善的市场准入和监督约束机制,积极引入市场机制,控制居民日常消费品供应成本,在指导相关企业和服务机构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运行的同时实现资源共享,以利于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总体水平。
三、尽快出台鼓励扶持社区服务业发展的行业具体政策法规。建议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出台专门的扶持鼓励政策,在工商和民办社团非企业登记、税收、土地供应、房屋场地和其他硬件设施的规划投入等方面创造条件,给予积极扶持,优化发展环境。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民间资本的投入参与,大力兴办有益于群众生活消费的社区服务企业和服务机构,不断开拓新的服务领域和新的项目,探索在政府相关配套政策扶持下,以社区服务项目启动资金支持的方式吸引民间资本进入社区服务业的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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