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建设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政策建议
民建山西省委理论研究委员会委员、民建山西省直第七支部副主任韩建军反映:诚信是经济生活的基石,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信用经济。在现代社会及经济生活中讲求诚信,已然成为社会主体自身的基本要求,更是中小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得以持续发展的重要品质。据近年商务部相关数据显示,我国企业每年因信用缺失导致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高达6000多亿元。中小企业在新时期经济建设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将迎来中小企业大发展的明媚春天。在历史性机遇面前,最大的问题之一就是要健康转型,实现跨越发展。要实现这样的目标,不仅需要改善硬件发展环境,更要改善软件发展环境。发展软环境,其中的重要一条便是市场主体的信誉状况,信誉状况的优劣不仅关系到投资环境,也影响中小企业的自身发展。加强信用意识,健全信用体系,发展诚信经济是中小企业跨越发展的基本出发点和立足点。
中小企业长期以来备受各种发展环境的制约,跟自身信用建设有很大的关系。
一、信用环境恶化已严重制约市场经济的发展
伪劣商品,商业欺诈、经济犯罪、消费安全等市场经济秩序紊乱现象严重,已成为中小企业形象的部分特征。信用环境恶化导致市场交易成本上升,资源配置效率下降,失信企业大量存在,失信行为频繁发生,这就使信用功能的发挥受到很大限制。一方面,为防范风险,部分企业开始宁愿放弃大量订单和客户,也不肯采取客户提出的信用结算方式。交易方式向现金交易、以货易货等更原始的方式退化,大大提高了市场交易的成本,降低了交易效率和经济的活力;另一方面,由于失信企业占用大量的社会资源,但却无法通过市场的力量使其退出,从而直接影响甚至危害到真正有实力、有信誉的企业的发展,造成资源配置效率下降。
信用环境恶化还加大了金融风险,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比例升高,银行运营风险增大,影响到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而且使得长期以来面临的信用不足及由此导致的经济秩序失范问题更加突出,直接对非公经济的健康发展构成威胁。
社会信用环境恶化是造成中小企业市场经济秩序紊乱的一个重要根源之一。因中小企业信用体系未能完善建立,相关法律法规缺乏,政府的有关管理措施相对滞后,企业自身信用管理水平较低,控制风险能力较差,在这种宏观背景下,一些信用不佳的企业在市场交易过程中,利用交易双方处于信息不对称的状况大量进行信用交易,结果造成合同违约、恶性拖欠等问题日益增多。而恶性拖欠、制假售假等失信行为,使失信企业获得的收益要大大超过其所付出的成本时,必然造成社会大范围内失信行为的蔓延和信用环境的日趋恶化,从而进一步加剧市场秩序的紊乱。
二、随着现代服务产业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意识逐渐增强,但尚未确立有效的信用防范与管理办法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社会信用的功能在不断扩大,但与此同时,由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滞后,企业、银行和政府都面临很大的风险,企业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直接受到威胁,受各方面条件所限,绝大多数企业都还未能找到有效防范信用风险、加强信用管理的办法,在信用环境恶化的状况下,很多企业只好通过抑制信用交易来回避信用风险,企业的信用管理又步入新的误区。
三、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体系不完善,风险揭示与评价机制尚未完善
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通行证。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信用结算可达90%左右,而我国的现汇支付则高达80%。加入世贸组织后,信用意识和信用体系建设成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国内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机构数量有限,国际地位不高,服务形式粗放带来的信用等级评价主体受众有限,评价存在局限性,推广难度增加。
四、中小企业普遍缺乏信用管理制度
企业内部的信用管理包括对应收账款和商品销售的管理,对与企业发生业务关系的所有主要客户信用状况的调查、征信和管理,是企业财务会计部门连接各业务部门的桥梁,也是企业筛选客户、“去伪存真”,并与诚信客户保持长期联系的纽带。据了解,企业内部部门设置中,很少有企业设立专门进行内部信用管理的部门、机构或人员,这一重要管理环节的普遍缺乏,必然导致社会失信行为的大量发生。因此,因授信不当导致合约不能履行以及受信企业对履约计划缺乏管理而违约的现象频繁发生,因对合作客户的信用状况缺乏了解也使许多企业受骗上当,导致经济纠纷大量出现。
中小企业信用体系是由一系列法律、规则、方法、机构所组成的,以支持、辅助和保护信用交易得以顺利完成的有机系统,所以政府应在信用体系建设中起到引导、组织、促进的关键作用。
为此,提出加快建设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一些政策建议:
一、通过多种方式强化市场主体的信用观念和信用意识,倡导中小企业树立信用观念,引导企业加强社会信用管理
首先,政府要在全社会进行诚实守信的道德教育引导。树立“以讲信用为荣,不讲信用为耻”的社会意识,把诚实守信作为建设现代文明的重要基石,作为中小企业实现在市场经济中生存发展的重要内容。
其次,要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契机,营造良好的诚信环境,使人们认识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建立在以诚信为核心的道德基础上,使“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的观念深入人心。经过长期系统的宣传教育,用诚实守信将人们的道德行为、经济行为、政治行为有机地统一起来,使诚实守信真正为大多数人所认同并成为遵循的行为准则。
企业是信用风险的主要承担者之一,中小企业的信用管理水平将是决定其今后在新的市场环境下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引导企业加强信用管理就成为有效发挥信用功能、防范信用风险的必然选择。
建议从以下两方面引导企业加强信用管理:一是引导企业加强自我信用控制能力,防范企业自身可能出现偿债能力不足、不履约等情况的发生。建议通过引导企业建立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内部授信制度和应收帐款管理制度等办法,提升企业的信用管理水平;二是提高信用风险防范能力。企业的信用风险存在于经营交易的全过程之中,从客户开发、合同签订、货物发运直到货款回收,企业随时都可能出现信用风险,加强企业信用管理,不仅可以大幅度减少因授信不当导致合约不能履行,以及受信企业对履约计划缺乏管理而违约现象的发生,而且可以形成对失信企业和机构的市场约束机制,使信用记录不良的企业在各企业的客户管理中被筛选掉,使其没有市场活动的机会和空间。
二、建立统一的集中管理部门,比如中小企业信用管理局
信用制度和信用体系的建设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从涉及的部门来看,根据现行体制,参加信用管理体系的部门应至少包括人民银行、海关、公安、法院、工商、统计、商业、税务等多个部门。因此,真正建立一个统一、高效、客观、公正和服务周到的信用管理体系,迫切需要建立一个信用管理的权威机构来承担以下主要职责:
1、提出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草案,建议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有关中小企业信用管理方面的制度建设和完善。
2、订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业务和统一技术规范、标准等。
3、统一管理各类信用中介服务公司、联合征信评价公司或中心,负责中小企业统一征信体系的建设规划和运营规则,包括建立监管信用中介公司的主要业务,如企业、法人信用档案,信用信息数据库,开展信用信息查询服务等。
4、负责中小企业信用等级的权威评定并定期发布数据信息和信用标识证的管理、推广。
5、负责对各行业中小企业信用的监督管理。
6、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教育、宣传、培训和科研。
三、完善自律维权功能,创立中小企业信用协会,同时逐步完善政府部门中小企业信用监督和管理体系
在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信用管理协会、信用报告协会、收账协会等民间机构,在信用行业的自律管理和代表行业进行政府公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它们的主要功能在于联系本会中小企业经营者,进行企业自律方面的建设,制定行业规划和从业标准以及行业的各种规章制度;开展信用管理与应用研究;提出立法建议或接受委托研究立法和提出有关信用管理法律草案;协调行业与政府及各方面的关系;进行省际交流活动等。
政府应积极建立对中小企业失信约束和惩罚机制并监督信用行业的规范发展,而不参与主办信用管理服务机构,保持信用管理服务的中立、公正性质。政府应大力扶植和监督信用中介服务行业的发展,积极推动这方面的立法,并保证政府各部门的公共信息向社会开放,让大家平等地取得和使用,同时监督市场经济主体间依法公平、公正地披露信息和取得使用信息的义务和权利得以实现,保护公平竞争。对与信用活动相关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师和律师等专业服务领域的人员也必须加强监督管理。从我国资本市场的发育来看,上市公司的经营和信用状况的真实披露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证券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这些中介机构的虚假信息会导致证券市场失信于广大投资者。因此,必须加强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的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原则。同时,政府必须有效地解决信用执法过程中的地方保护主义的问题,维护市场执法的公正性。
就信用监督和信用管理而言,当前建议首先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1、通过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和信用信息网,尽快统计并公布在册中小企业的经营行为信用(如工商、税务、质监、金融、司法、海关、社会保险等有否不良记录)和经营能力信用(如企业资产质量状况、财务状况、资金运营状况、债权债务状况、内部管理及设施状况等),以提升中小企业信用意识和监管中小企业信用行为。
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对企业的信用能起到很好的约束和警示作用。同时,建立信用信息网,通过网络系统,使企业和个人从网上获取信用知识并传递各种信用信息,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信用信息等。
2、建立中小企业信用系统。中小企业信用建设,要有一套核心的操作系统,应包括:征信系统,通过政府部门的协调和配合,由征信机构去采集、加工分散在工商、税务、银行、劳动保障、质监、海关、司法等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作为查询、评定企业信用等级的基础材料;评价系统,一方面按国际上通行的评价原理和评价手段来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和评级类型,同时也要根据属地的情况,按照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的特点进行设计,主要考虑到企业的经营能力信用度和企业的经营行为信用度两方面的因素确定信用等级;查询系统,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企业相关信用信息的分级、交互式查询,政府及行政机关,可以免费查询企业的信用状况;企业可以查询其本身的信用状况,也可以通过信用协议查询其他企业的信用状况,信用管理机构提供被查企业不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信用信息;服务系统,针对信用信息潜在客户分布广、市场需求多样化的特点,提供各种信用信息的增值服务,包括提供行业研究报告、企业深度资信调查、商帐管理、管理咨询等内容,实现经营业务的不断创新;管理系统,征信机构必须建立自己独立的信用信息数据库、网络安全系统,并完善内部管理体系,包括内部管理规程、管理理念和文化等。
3、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投诉中心。通过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投诉中心,在政府的领导下,接受社会各界对各种反信用行为的投诉,根据不同的类型和性质,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4、建立中小企业信用奖惩制度。通过建立覆盖全省的企业不良记录警示系统和提示系统,对存在信用问题的企业,及时进行告诫教育,促使其不断提高信用度;对信用状况差,尤其是经营行为信用差的企业,要加强监管,必要时由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予以查处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5、成立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委员会,制定中小企业以及各种社会中介机构的信用评估标准和监督措施,实行地区信用环境评价制度,定期考核并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目前有关信用的主要信息大都分散在政府各部门或银行手中,要在短时间内建立信用评级体系,尤其是征集信息数据,如果没有政府的参与是不可能做到的。建议现阶段可考虑前期由政府部分出资或引资组建信用中介公司,运行到一段时间后,在逐步吸引社会资本注入和购买政府的出资,使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完全市场化。这种模式更有利于调动社会上的一切积极因素、包括资金和人才等投入到信用服务行业的建设中,以市场化、商业化方式管理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而不需要政府大量投资。而且民营征信机构又不依附于任何政府机关和部门,以自身的信用和必要的资本承担经营责任,独立、公正、客观、平等地以第三者身份为社会各界提供信用产品或服务。有关的法律框架和管理制度,应当尽可能为民营征信机构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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