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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校企合作 助力中小企业跨越发展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04-25 09:50:13 浏览次数: 【字体:

民建山西省委理论研究委员会委员、省直第七支部副主任韩建军反映:校企合作,是职业院校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同时也是中小企业发展的动力源泉。职业教育以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就学校而言,校企合作不仅可以促进办学观念与办学模式的转变,促进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促进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人才培养水平,而且能够更好的解决招生、就业等问题,提高职业教育为经济社会服务的能力;就企业来说,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用技术以及服务标准的转型升级,迫切需要高素质的劳动者和高质量的职业教育。与学校合作,是企业提高员工队伍素质、解决人才瓶颈、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自主创新发展的必由之路。校企合作,能够使得校企双方达到“共赢”。无论从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还是从中小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实现途径看,产学结合是必然途径。

目前职业院校在开展校企合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职业院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是以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为主要手段。目前,职业院校在校企合作工作中,存在政府综合组织管理、政策推进力度不够,企业参与合作的积极性还没充分调动起来,缺少相应的法律制度保障等问题。地方职业院校推进校企合作面临两个不足:第一,相较于本科院校,职业院校声望、实力的积累都显不足,导致许多企业宁可舍近求远。第二,地方各种组织的合作动力与准备不足。目前中小民营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积极性不高,资金投入不足,在校企合作中或是被动参与或是无力参与。因此在开展校企合作的早期阶段,学校与企业的互动,停留在学校为企业提供毕业生,开展部分员工培训上。

地方职业院校开展校企合作,推进社会服务,关键在于发挥合作双方的两个积极性,找准需求结合点和利益共生点。

为此,提出强调产学结合,开展校企合作,更好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

1、在政府主导下建立校企合作制度

政府应尽快组织有关部门制定“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指导意见”,明文确立校企合作的运行机制和组织管理模式,细化企业、学校在合作中的责权利。同时,进一步出台具体政策,保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等已有实践成果的全面开展。“十二五”期间,应进一步出台政策以鼓励相关企业参与职教中心建设,继续支持建设高标准的县级职教中心及省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2、根据自身条件和合作方特点,对合作内容明确选择

一是针对大型企业研发能力强,研发设备先进,往往和名校大所形成了紧密且层级很高的联系,作为高职院校要甘当配角,少求名利,多求经历;同时做好名校大所的中转站;二是针对中小企业的合作,侧重技术服务、员工培训、订单式培养以及管理咨询、投资理财决策指导等;三是针对与地方政府部门的合作,侧重共建政府主导和投资、学校为承办方的服务平台,明确制定相应的保证政策等措施。

3、明确校企合作要求,精准定位

瞄准高技能人才培养开展合作。以培养行业企业急需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紧密结合企业先进生产装备和技术发展的最新要求,共同制定合作培养方案,确定专业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方式等,充分运用好企业在师资、技术、设备设施等方面的优势,将专业理论知识与岗位操作技能以及课题攻关有机结合,不断提高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成效。

坚持合作方式的多元化。可以将企业的设备、师资和技术引进学校,学校也可以主动送服务上门,将培训送到企业一线。既可以承接企业定单,根据企业用人数量和规格开展定单培训,也可以校企共同确定培养方案,实施联合培养。结合实际,选择最符合双方需求、能产生最佳效益的合作模式。

坚持培养后备高技能人才与加强企业在职职工高技能培训并重。一方面要做好与企业联合培养项目经理、预备技师等后备高技能人才工作,处理好学校培养与企业实践以及岗位成才之间的关系,促使后备高技能人才尽快成长。与此同时,要将工作重点逐步转向对企业在职职工普遍进行技能培训,根据企业安排和实际需要,举办专门的技术人员培训班,将学校建成企业职工高技能培训基地,力争教学为现场服务,内容与岗位挂钩,突出培训的实用性和应用性,满足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多元化的需求。

坚持培养特色专业技术型研究生方向与加强企业在职技术型人才的升级教育培养并重。一方面要做好与企业联合培养研究生等专业技术型高级人才工作,处理好学校培养与企业需求以及岗位需要之间的关系,促使后备高技能人才资源储备。同时,要将工作重点逐步转向对企业在职职工高等学术教育,根据企业安排和实际需要,招收专业技术型研究方向人才,满足企业需求,改革院校发展。

4、建立和完善校企合作的管理机制

扩大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提倡职业院校实行单独招生考试,自主招生或注册入学。通过实践校企联合建校典范及订单式培养制度,满足愿意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公民的需求。

探索部门、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的有效机制,完善职业教育集团的运行机制;探索统筹城乡职业教育发展的新途径,推动城乡中等职业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合作办学;开展财政支持、校企合作、人员互动的职业教育、教师特聘制度试点。

探索建立校企互动办学机制。职业院校利用企业的资源,建立稳定的实习基地,其项目部为实践教学的课堂和顶岗实习、毕业设计的场所。校企共同安排实践教学计划,特别是由企业安排其工程技术人员充任实践教学指导教师,与学校教师共同完成学生由专业技能的培养到就业岗位的过渡,努力缩短课堂与岗位、学校与社会的距离,更好地达到定向培养目标。学校主动为企业服务,在学校建立企业员工技能培训基地。为企业员工开办技能培训班,提升企业员工的技能水平。学校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到企业参加生产实践,掌握岗位技能要求,参与企业的技术改造,了解企业技术发展,提升教师自身的专业技能和教学能力,加快“一体化”教师队伍建设。

推动公办职业院校依托行业企业办学,完善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支持非义务教育学校发展。

注重发挥劳动保障等政府相关部门的推动作用,促进校企合作向系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发展。

政府相关部门应对校企合作工作加强指导,帮助学校规范合作行为,丰富合作内容,解决合作中遇到的问题;建立良好的政企关系,为校企合作提供更大合作空间。校企合作中,企业占有主动权但缺乏积极性。在推动院校积极寻找合作伙伴的同时,充分发挥劳动保障部门的职能优势,积极促成校企合作。

民建山西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