铬超标引发群众对药品安全的新一轮恐慌 呼吁国家进一步推进药品行业法制化进程
民建运城市盐湖区一支部主任、区政协委员王科辉反映:用皮革厂鞣制过的下脚料制作工业明胶,再被制成药用胶囊,进入大小药厂。这种胶囊铬超标最高达90倍。长春海外、修正药业、青海格拉丹东、四川蜀中制药这些赫赫有名的药厂,竟然也使用工业明胶制作的胶囊……看到这则骇人听闻的消息,不寒而栗,义愤填膺——原本是治病救人的药物,竟然成了害命的“毒药”!
回顾近年各地接连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如三聚氰胺、瘦肉精、地沟油等,还有仅从2006年算起,中国发生的重大药品安全事故“鱼腥草”事件、“欣弗”事件、“刺五加”事件、“茵栀黄”事件,“清开灵”事件、“糖脂宁”事件、“双黄连”等等。这次铬超标胶囊只不过是在药品安全监管失败的历史上再加一个最新案例罢了。屡屡刺激着人们那脆弱不堪的神经。此次爆发的铬超标胶囊事件,无疑再次把相关企业和责任监管部门推上了风口浪尖。
一、无论是明胶厂、胶囊厂,都属明知故犯。为了一点蝇头小利,置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于不顾,这种不择手段、丧尽天良的卑劣行径,已不能用道德去评判。其做法已触犯了法律,应依法严惩。同时,相关制药企业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二、暴露出监管部门的严重失职。人们要问:这些“毒胶囊”究竟是何时开始生产销售的?又有多少人吃过这些 “毒药胶囊”?为何违法行为能在人们眼皮子底下畅行无阻?药品安全的具体把关人到底是怎么把关的?……种种令人感到匪夷所思的问题,都暴露出此次事件的严重性。因此,应对相关责任部门严肃追责,否则无法向党和人民交代。
三、铬超标胶囊事件的发生,再次给人们敲响了警钟。可见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任重而道远。必须从源头入手深挖根源,以超常措施大力整治,才有望重树广大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信心。
四、近年来药品安全事故频发,也是和“三聚氰胺案”这样的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在法律上得到妥善解决有关的。既然别人生产有害药品食品不会被追究足够的、相应的责任,那么都可以冒险生产有害药品或食品了。
希望能真正建立起公正严明的司法体系。
一、从司法角度追查药厂责任。只需要做到一点,他们生产的任何药品,只要被证明是含有违规物品(或违规物品超标),消费者即可以诉诸法律,向其索赔。以法律为准绳,对于漠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胆敢触犯“高压线”者,依法从严惩处。
二、在公正的司法环境下,一种药品对消费者造成的伤害越大、涉及消费者范围越多、市场跨度越广泛,药品生产者就得为此承担越大的责任,因此他们也越有动力去研究药品潜在的危害性,并在包括原料选择、生产工序等方面把好关,以最大限度的保障药品安全。否则,他们就可能赔得倾家荡产,甚至可能有牢狱之灾。
三、加强法制化建设可促进整个行业推进,带动全国法制化。在刑事犯罪领域的法制化程度是较好的。既然药品安全问题突出,应当把推进药品行业法制化程度作为试点。应当明确的是毒胶囊事件的发生药监部门是有责任的,而生产者渺视法律肆意妄为更要承担责任。法律规定就是行为准则,不自律的后果是严格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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