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新规缺乏民意合法性受质疑 发展基金管理后续政策应尽快出台
民建运城市盐湖区一支部主任、区政协委员王科辉,民建盐湖区一支部贾元科反映:17日,财政部网站发布消息称,新的《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已自今年4月1日起施行,原来的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合并成为民航发展基金。这种做法可谓“换汤不换药”,民航发展基金这一新鲜出炉的收费项目并不被看好,甚至被质疑不具合法性。
据了解,新公布的《办法》规定,基金缴纳标准为国内航班每人次50元,国际和港澳台航班每人次90元(含旅游发展基金20元)。这一标准与现行的机场建设费收取标准一致,只不过是换了个名称。不少乘客仍然抱有质疑态度,“连收费方式都一样,与机票同时代征,这对我们来说有什么区别?”还有乘客坦言:“民航基金不就是机场建设费的一个新马甲吗?”
社会各界对《办法》仍存质疑,特别是资金使用透明度及听证等立法程序缺失更为担忧。
一、新规没有征求民意。这是一项收费时间最长、收费范围最广、最没有法律依据、最不公开透明、引起最多反对声音的不合理收费,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相悖。对于取代机场建设费而生的民航发展基金,多数业内人士和普通老百姓继续保持抗拒态度,有的甚至质疑其合法性。不管机场建设费是废止还是继续使用,都要有相应的科学依据,要对市场进行论证。而最新出台的民航发展基金征收办法没有征求民众意见,不符合《立法法》精神。
二、机场建设费使用未公开。机场建设费收了20年,旅客交了那么多钱,从来没有看到过相关审计报告。据了解,机场建设费从1992年开始征收,迄今已经20年。机场建设费累计收了逾千亿元,到目前为止,只有部分机场建设费的收入及支出数据得以公开,而具体的支出去向无从知晓。据财政部公布的2012年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预算表,去年机场建设费收入为147.08亿元,支出为149.02亿元,但对于其支出去向仍然未见公开。
三、资金流向应保持透明。机场建设费存在很大的监管缺位,其透明管理亟待提升。另一方面,新《办法》的出台在立法程序上存在一定缺陷。民航发展基金涉及消费者利益。
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公开机场建设费和民航发展基金支出的详细情况。对于重大支出,要听取公众的意见;对于资金的使用效果,要由独立机构定期评估,并向社会公布。总之,接受公众的监管,提高透明度,方能平息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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