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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新农村不能搞 “农村城市化”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05-15 19:14:19 浏览次数: 【字体:

民建运城市盐湖区一支部委员贾元科反映:近年来,不少地方在新农村建设中,有一个最典型的做法,就是在农村经济建设没有达到一定程度的情况下,就照搬城市的做法,将一个村庄的住房全部设计成单元楼,尝试将农村社区改造成城市化的小区,有的地方还设计建造人工园林景观;还有的地方也拿出了文字规划,正在积极推进“农村城市化”的建设进程,出现了盲目攀比的情况。实际上,这样的做法,从根本上违背了党中央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本意,甚至扭曲了新农村建设的愿景,把新农村建设引入了一个误区,绝大多数农民群众是不欢迎的。

从笔者多年下乡和农民接触、交流得到的信息,“农村城市化”的做法有以下弊端:

一、根本不符合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

经过几十年的改革和发展,现在农村经济条件好了,有条件的农民群众投资改善居住条件是自然的,但“农村城市化”,虽然满足了少部分农民群众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但大多数仍然依靠农业的农民群众“觉得别扭”。他们说:农民都住单元楼,首先是地方小了,农民家庭的好多东西没地方放了,而这些是农村必不可少的;其次是茅粪下地十分不便;三是大大小小的农具感觉放到家里什么地方都不合适。大家说:农民就是农民,不是市民,不能光有漂亮的地方住就可以了,还得考虑那些生产用具和农药、化肥、镢锨镂耙等农具。如果光考虑居住,肯定没有问题,但考虑到农业生产的实际需要,还是传统的农家小院符合农民需求。

二、农户承担不起每月都会产生的高额物业费用

在城里,现在百分之七八十的居民都住进了小区,不论是上班族还是进城经商的生意人,每月都有基本固定的经济收入,可以应付住在小区每月上百元的物业费用;可是农民们每年前半年都是投入和投资季节,大多数家庭都是紧巴紧,还得负担孩子上学、老人看病、人情事礼等等必须的开支,根本就难以应付。辛辛苦苦干到秋天有些收入,抛去投资基本持平,更别说孩子上大学、结婚等等大事需要的大额开支。所以说,农民群众住小区,经济上根本应付不来。

三、属于自治性质的农村社区不具备准城市社区运转所需的机构资源

据了解,凡是进行农村城市化建设的地方,一般都配套有人工园林景观,而维护这些准城市化的社区的运转,是需要巨大的社会资源和经济成本的,而农村集体经济现在基本被掏空,大多数农村根本不具备维护准城市化社区运转的经济实力。

四、是农村“准城市化社区”的卫生状况也难以保证

实事求是地说,农村的自然条件和农民群众的生活习惯,与城市和城市居民是截然不同的;如果不考虑农村的实际情况,一味地追求“洋气”和“高端”,就会脱离农村实际,其结果也可想而知。

鉴于上述情况,笔者认为各地在进行新农村建设中,应切实遵循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因地制宜,科学布局,以帮助和引导广大农村发展经济为主线,量力而行,合理规划,以中国特色的“中心城镇”建设为核心,真正使我们的新农村建设走在正确的道路上。

一是要积极发展农村经济,着力提高农民收入

从农村改革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曾连年出台“一号文件”,其核心内容就是要千方百计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时至今日,这个主题仍然没有过时。所以,各地在新农村建设中,应该实实在在把如何真正搞活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放在首位。要深入调查研究,因地制宜,根据各地农村自然条件和实际情况,调整产业结构,帮助和引导农村、农民,大搞适合当地的种植、养殖、加工等经济发展项目,只要经济建设搞上去了,办任何事情就具备了所需的经济基础。

二是以经济发展愿景为依据,以中心村镇建设为重点

笔者日前拜读了中国城乡建设院李昌平院长的一篇文章,他在文章说:对中国来讲,我们不可能像美国和日本那样只保留极低比例的农民,只能走小城镇(中心村镇)优先的发展道路。李昌平院长还预测说:中国有10%的村庄最终会成为城市的一部分,这10%的村庄不应在新农村建设之列;大约有60%的村庄要逐渐凋敝,其中70%左右的人口最终要进城,只有20%左右的人口会向30%的中心村集中。而那些30%的中心村才是我们未来新农村建设的重点。所以,我们的新农村建设,绝不可以头脑发热,盲目而上,不顾实际,好大喜功,而是应该着眼本省、本市、本县的客观实际,着眼本区域经济发展的可能,用发展的眼光将本地区的农村做个分类,以几个“中心村庄”为重点,目标明确,采取切实的措施加以推进。

三是既要考虑改善农民居住环境,更要考虑农业生产实际需求

在重点和目标明确的基础上,在推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不但要把农民享受新生活的因素考虑进去,更要切实考虑农村和农业生产的实际需要。在中心城镇建设上,要统筹兼顾,科学规划,既要满足为数不多的农村人口开展农业生产的需要,也要考虑保护好农业生态环境的需要,同时,还要立足长期发展,把农业观光旅游这个因素也考虑进去,因为在不久的将来,随着城市化的大面积推进,农村必将会成为城市人口“回归自然”的去处之一,这在我国发展战略上也是必然的趋势。当大多数人在城市生活的时候,农村还具有旅游休闲、消费等多方面的价值,可以为将来的城市建设提供某种范例。

进行中心城镇建设,不可以脱离农村的特点,真正把农村建设得更像农村,除了弘扬农业和农村的传统文明,还要赋予农业和农村文明的现代化。在前期规划时,就要统筹考虑基础设施和社会治理,既要让农村居民享有医疗、教育、社会保险等应有的国民待遇,还要赋予农村生态、环保、节能灯时尚价值。

四是新农村建设还要考虑我们国家社会发展的历史需要

从宏观上来看,我国前30年的城市化建设是以城市化为主,在未来30年可能出现城市化与逆城市化并行的情况。据有关专家预测,未来我国将进入老年化社会,大量的老人挤在城市养老,既不经济也不舒适,把农村作为适合养老的场所,可以借机促进农村社会服务业的发展,另一部分在城市生活的人口,工作之余也会产生下乡的需求。在更远的将来,逆城市化甚至可能成为主流。所以,我们在新农村建设中,一定要考虑到这个社会发展演进的大趋势,不可冒险推进农村城市化

民建山西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