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业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几点建议
民建盐湖区一支部主任、盐湖区政协委员王科辉反映:征求意见稿对呼吁已久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进行了明确规定,即国家将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但遗憾的是,关于建立大灾风险分散机制这部分,征求意见稿中并未进行细化,只是提到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办法依旧悬而未决,具体通过哪些途径分散风险?这些都需要出台配套政策加以明确。
征求意见稿对于财政保费补贴、税收优惠等相关政策,涉及如何补、补给谁、补多少等实施细节以及营业税、所得税等减免问题,需要尽快出台配套措施。要尽快解决农业保险经营中存在的一些现实问题,在政府层面,必须对各级政府行为进行规制,实行问责机制;在农户层面,应加强宣导保险知识和理念,并辅以其他必要的金融服务政策,引导农户投保,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
征求意见稿在很多方面不应仅仅对农业保险进行原则性安排,还应做出具体规定,能细化的就尽量细化,否则一旦“另行规定”,不知又要等多少年。
征求意见稿提出建立由发改委、民政、财政、税务、水利、农业、林业、气象和保险监管等部门参加的农业保险工作协调机制。农业保险涉及较多部门,仅有‘协调机制’还不够,最好是能建立有决策权的‘协调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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