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参政议政>社情民意>详细内容

关于重视解决城市近郊失地农民闲散劳动人员就业问题的建议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06-27 11:05:40 浏览次数: 【字体:

民建阳泉市委副主委王变娥、会员韩万民:在城市化过程中,城市近郊农民是城市化的第一改变对象,成为失地农民。农民的基本条件是有土地,并依靠土地从事生产活动维持生存的群体失地农民既不是农民也不是城市居民,他们生活在没有土地、没有稳定工作、没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夹缝中,可持续生活受到严重的威胁。特别是五十岁左右的农民,一没有技术,二缺少文化,外出务工也只能从事一般的体力活,工作既辛苦,收入也不高,大部分都不愿意外出务工,闲在家中无事,整天喝酒、赌博,既不利于农村的社会稳定,也给农村社会文明建设带来不和谐因素。要表现在:

(一)基本生活保障不够。现行失地农民失去土地后的征地补偿费普遍偏低,甚至不少地方费用发放困难,难以到位。

(二)就业问题不容忽视。作为失地后惟一解决生存问题的就业遭遇困难,对失地的村民来说,充分就业是他们最积极、最稳妥的生存和发展保障。

(三)养老问题相对突出。在农民拥有土地的情况下,凡能劳动的老年人,都可以通过劳动获得生存之所需,即使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子女也可以凭借对土地的耕作承担起“养老”的责任,而失地农民失去了土地保障,失去了基本的生活保障。

为此建议:

一、在对被征用土地进行补偿时,补偿安置标准应该按照其城镇化后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来确定。

二、要加大对征地过程的督查力度。首先,要加大宣传力度,维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权威性和统一性。其次要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建立被征地单位的群众监督机制。

三、要加大执法力度。政府相关工作部门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确保各项征地补偿政策的落实到位,以保证失地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害。

四、在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过程中,要处理好公平和效率的关系,要合理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生活保障水平。

五、要充分重视对“四零五零”村民的职业技能培训,为其提供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的机会,多渠道促进失地农民非农就业。

六、为失地农民提供社会保障措施只是当前保障其生活安全的现实途径,而加快经济发展,为失地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才是问题的根本。

       

民建山西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