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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企业兼并整合要关注“失矿农民”的生计重组

来源:民建山西省委 发布时间:2009-11-09 16:43:03 浏览次数: 【字体:
    阳泉市政协常委、民建阳泉市委副主委 程祯喜反映: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发【2008】23号文件、晋政发【2009】10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的一系列安排部署,山西省正在开展对全省煤矿企业的兼并重组整合工作。这是一次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问题的重大调整,人们在充分认识和理解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的现实和长远意义的同时,也对可能出现的许多问题感到不解和疑虑。积极妥善地解决这些问题,无疑会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在和谐稳定的环境中得以有力推进。

    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的优点和可能导致的问题

加快对煤矿企业的兼并重组整合,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国家四部委《关于下达“十一五”后三年关闭小煤矿计划 通知》中明确的“提高门槛、严格准入、打击非法、淘汰落后,资源整合、提升档次,规模经营、提高水平,明确责任、强化监督”思路的重大举措;是加快培育大型煤矿企业和企业集团,提升煤炭产业集中度和产业水平,促进煤炭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煤炭工业科学发展水平,并依托煤炭企业优势,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资源型城市转型的重大决策。通过煤矿企业的兼并重组整合,可以从根本上改变目前煤矿企业“多、小、散、乱”的格局,改善煤炭生产安全基础薄弱现状,提高产业发展水平和安全生产水平,实现“关小上大、产能置换、有序建设”,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并进一步推动全省煤炭工业的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快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的范围,不仅包括国有、国有控股或参股的煤矿企业,同时也包括农村村办的集体小煤矿。而农村村办的集体小煤矿,不仅是村集体经济的主要支柱和主要收入来源,而且是农村绝大部分村民赖以生存的产业和维系日常基本生活的依靠。以阳泉市郊区牵牛山煤业有限公司为兼并重组整合的几个煤矿为例,涉及到有村办小煤矿的农村10余个,农民劳动力2000余人,占这些农村劳动力总数的70%以上。这些村都属山区农村,素来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吃喝穿戴、养老治病、供孩念书、发家致富,都离不开挖煤、卖煤。村民们祖祖辈辈依靠煤矿为生,下窑挖煤,煤矿成了今人维系生计的主要指望,因此也导致了这部分人群思想单一、技能单一,就业门路单一。在这次进行的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中,村办集体小煤矿有的必须关闭,有的要被主体矿山兼并整合重组,有的还要改变生产方式,由地下开采变为露天开采。牵牛山煤业有限公司为主体兼并重组整合的12个煤矿就是要由地下开采变为露天开采,这就不可避免地会导致村办小煤矿或被淘汰出局、或被“改辙易主”,或被“容颜”大改。由此就可能会涌现一大批“失矿农民”。“失矿农民”一旦不能很快找到新的就业岗位或新的赚钱门路,所引起的严重后果是可想而知的。

    “失矿农民”的处境及可能引发的问题

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以后,“失矿农民”的处境比较艰难,经初步调查和分析,集中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群体失业,就业艰难。正如上面所述,要论下窑挖煤,这部分人真正是没有说的;可要不让他们下窑挖煤,重新寻找另外的就业门路,从身体上、技能上、文化上等都很难让他们“从头再来”,且不说现在的重新就业门路和空间还十分有限。对这些人来说,失去煤矿就如同失去了希望、期盼和主心骨;若去种地,这些山区农村的耕地本来就少,人均几分,又大多瘠薄缺水,远不足以维生;长时间找不到适合自己条件的新的工作,必然给这些人群的生活带来巨大困难,给社会稳定造成隐患。

    二、收入失源,生活艰难。特别是上有老的、下有小的、家有病的、孩子上学等家庭负担较重的人群,依靠自己从事煤矿工作的收入维系家庭生计的,由于“失矿”而失去了收入来源,顿时陷入了经济拮据和生活困境,对今后的光景心有恐慌,对政府的政策心存怀疑,对如此重大的举措难以真心配合。

    三、心理失衡,出路艰难。在煤矿生产过程中造成的工伤工残人员、因工死亡的家属抚恤人员,日常的生活、治疗、补助等,都有煤矿负责处理,“失矿”会使这部分人失去依靠和信赖。同时,即使有愿继续从事煤矿工作的,也会因地下开采变为露天开采而存在自己能否适应、能否被用的问题。再加上由大规模开采而引发的环境破坏、居室安全等问题,极易引发影响农村、县区乃至全市社会局势的动荡和不稳定。

    有关对策和建议

    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必须要关注“失矿农民”的生计,既要稳妥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达到预期的目标;又要切实关注和解决好“失矿农民”的生计问题,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这部分人群的切身利益,促进和谐稳定。为此,提出如下对策和建议:

    一、高度重视,统筹兼顾。山西省这次兼并重组整合煤矿企业工作是在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以市县区政府为操作主体,分阶段进行的。解决失矿农民生计问题也应以政府为主体,提到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解决。要加大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的意义和相关政策宣传的力度、广度和深度,不仅要让领导者吃透,还要使广大人民群众弄通,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统筹兼顾,拿出能够惠及“失矿农民”的相应优惠政策和具体措施,消除“失矿农民”的不解和疑虑,赢得理解和支持。否则,任何麻木不仁,漠然置之,必然会导致不稳定事件的发生。

    二、分类解决,取信于民。对“失矿农民”中仍有从事煤矿就业愿望的,应优先安置在兼并重组整合后的煤矿企业上岗;对已不适合从事煤矿工作的,应安置在整合主体煤矿所属地面企业上岗;对技能欠缺的应及时给予专业培训,提高技能水平;对因年龄、身体等原因确实不易继续煤矿和地面工业企业工作的,也应通过一定的途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支持和帮助其通过市场化办法自主创业,重新就业;对以往的煤矿生产造成的工伤、工残人员、因工死亡的家属抚恤人员,应使其生活和补助待遇得以接续并不能降低。总之,要使“失矿农民”的生计有所着落,切身利益受到可信的保护。“失矿农民”没有了后顾之忧,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就会有一个稳定和谐的环境。

    三、保护环境,维护稳定。对地下开采的煤矿,必须有对地面危害的应对之策和措施;对改变生产方式,地下开采转露天开采的煤矿,也必须有对周围环境的保护之策和措施,绝不能只顾采煤不顾环境保护、只顾采煤不顾人居安全、只顾采煤不顾生存条件、只顾采煤不顾今后发展,绝不能做贻害子孙后代的事。只要煤矿兼并重组整合能够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保持社会稳定,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和转型、安全、和谐发展,就有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民建山西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