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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犬类管理的的建议

来源:民建山西省委 发布时间:2009-11-09 16:37:26 浏览次数: 【字体:
    阳泉市政协常委、民建阳泉市委副主委 王变娥反映: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养犬的人越来越多,农村地区养犬数量更是庞大。狗在给我们带来欢乐,看家护院的同时,也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不便之处,甚至是生命危险。近期,全国各地由狗咬伤人、咬死人或传播病菌而引发的“杀狗”事件频频见报,更是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比如今年5月,黑龙江省黑河市政府就出台了《关于贯彻执行黑龙江省犬类管理规定的通告》,要求包括黑河市城区及部分乡镇、村在内的地区禁止养犬,对所养犬只一律捕杀。但此规定由于动物保护协会、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公众的强烈反对而没有执行。这一事件凸显了公民养狗自由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碰撞,也给我们带来了如何调和这一矛盾的思考。从表面上看,养犬是一件私事,但当这一行为涉及公共利益的时候,就成为了社会公共问题。凭着个人的爱好养犬而又缺乏应有的公共道德和公共意识,不仅是对公共资源的侵犯,更是对公共利益和现代城市文明的破坏。因此,我们在享受养犬给我们带来的益处的同时,更应该充分审视养犬给我们的生活带来的问题。

    一、破坏了城市公共环境。由于城市里犬只数量大,而且养犬人的素质高低不齐,狗随地便溺,导致在居民区、街道、绿地,甚至公园里到处都能看到狗的粪便,这让走路的人们不得不小心翼翼,生怕踩雷。这些粪便在散发出异味的同时,也给我们的城市脸上抹上了丑陋的一笔。

    二、影响了居民作息。宠物狗基本都养在居民楼里,这样狗叫声就不可避免地对邻居们有了或多或少的影响。当有人想休息的时候却被狗叫得难以入睡,自然会怨气冲天,同时还会引起邻里纠纷,甚至是治安案件。

    三、危害群众生命安全。狗身上容易滋生虱、蚤、螨等寄生虫,可能传播到人体,而且现在绝大多数犬只并没有经过畜牧兽医部门注射狂犬病疫苗,再加上为数不少的城市流浪狗,在如今犬只伤人事件屡屡发生的情况下,更是严重的威胁到了人民生命安全。据卫生部公布全国传染病疫情报告称,2008年狂犬病的死亡人数在各种法定传染病中名列第三。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由于目前狂犬病还是不治之症,患病之后的死亡率是百分之百。

    在清醒的认识到养狗的诸多问题后,我们要做的绝不是“一杀了之”,而是需要在维护公民养狗自由和保护公共利益之间寻找一个恰当的结合点,采取坚决而又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加强犬类管理和狂犬病防治工作,保障公民身体健康,维护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从而在全社会形成依法、文明、科学的养犬环境,创建我们和谐、安全、幸福的美好生活。为此建议:

    一、加强宣传,提高养犬人的公共意识和公德意识。犬的问题根本上是人的问题,关键在于规范养犬人的行为 ,要通过广泛宣传教育,让养犬人主动维护公共卫生和遵守相关规定,比如尽量不要牵狗进入人员流动大的公共场所、出门遛狗时拴狗链、及时清理狗粪便、按时为狗接种疫苗、办理有关证件等。如果每个养犬人都能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人犬矛盾就会大为减少,社会自然会更和谐。  

    二、部门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长效管理机制。应在国家与省现有规范养犬有关文件的基础上,出台我市养犬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建立起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协调管理机制。可划出禁养区、限养区及禁养、限养犬种;加强对犬类交易市场以及流浪犬的管理;控制特定区域内犬的数量;加强对犬的牌证发放、检疫免疫的管理;加大因养犬者的失于监管和非法养犬而造成损失和人身伤害的责任追究;对感染狂犬病的伤病人员进行治疗及疫情监测等。

    总之,狗是人类的朋友,我们既要宠爱、饲养,更要管理、规范,这样才能使人与狗和谐相处。
民建山西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