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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落实粮食直补等惠农补贴政策的建议

来源:民建山西省委 发布时间:2009-10-28 13:53:17 浏览次数: 【字体:
    朔州民建筹委会主委主任 李彦玲反映:

    从2004年起,国家相继实行了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直补等支农惠农政策。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健全农业补贴制度,扩大范围,提高标准,完善办法,特别要支持粮食增收,逐年较大幅度增加农民种粮补贴。”完善支农惠农政策,是加强农业基础、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村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当前扩大内需、保持经济持续平稳增长的有效手段。

    广大农民对补贴政策是十分欢迎和衷心拥护的。总的来说,党的惠农补贴政策在基层执行是比较到位。但在政策规定和操作措施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有待于总结经验和不断完善。主要表现在:

一、粮食直补资金发放到位时间不一。每年的粮食直补和良种补贴资金一般于6月底发到农民手中,难以满足不同耕作期农民的需要,影响直补政策落实的最佳效果,政府补贴资金一般不能在当季发挥作用。

二、对个别补贴对象的直补办法不明确。如:农田代耕或转包流转后,是补给农田法定承包人还是实际耕种者?目前,农民外出务工增多,承包的耕地流转频繁,大多数转入方每年只负责向转出方付地租,国家的粮食补贴补给了转出方,而真正的种粮农民转入方得不到补贴。

三、补贴过程轻监管。从2006年开始转变为“一卡通”,即粮食直补资金从财政——银行——农户的“一折通”,发放效率和准确度大大提高。从而简化了手续,方便了群众,确保了直补款的及时足额发放,有效防止了过去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和人员在粮补过程中存在的扣压、挪用现象,是一项便民工程。但有些乡镇却无农村信用社,部分地方甚至存在通过农村信用社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为农民发放惠农资金,不方便且到位不及时。还有一些种植面积较少的农户,采用“一折通”存折发放也显得十分不便。另外,许多针对农民的直接补贴落实情况,特别对良种的种植效益等缺乏跟踪监管。

四、补贴品种较少。中央提出的粮食直补和农资综补的主要对象是种粮农民,补贴范围主要玉米、小麦、杂粮,而在山西省平川和山区都种植大量的土豆等农作物,尤其是山区,土豆和油料种植面积占相当大的比例,有的近占30%,甚至更大,却未能列入补贴范围。可是在我们统计中五斤土豆折一斤粮,而且土豆为我们这个地方一年四季不可少的主要食粮,土豆收入也是农业收入和增收中的一项重要来源,不能享受补贴,老百姓不能理解。

    因此建议:

    惠农政策是我国经济发展、国力达到一定水平的结果,更是党中央高度关注民生的体现。必须把党和政府对农民的关怀和温暖准确送到千家万户,把各项惠农补贴不折不扣地兑现到农民手中,做到政策不走样,实惠不截留。

一、加大宣传,统一思想认识。加大对粮食补贴和良种补贴宣传,使农民了解补贴的相关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补贴的效应。各级干部应正确理解,全力落实好惠农补贴政策,这不仅仅是能否把有限的资金按要求发放给农民的经济问题,更是关系民心向背的政治问题,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切实做到更加关心农民、更加支持农业、更加关注农村,以深入贯彻落实惠农政策为突破口,保障农民的合法利益,促进农民增收。

二、补贴资金应提前及时到位。建议补贴资金在统一发放时,能够充分考虑不同耕种期农民的需求,每年2月份前就应到位,便于农民春耕备耕和提前安排生产,使补贴能及时发挥最大的作用。同时,要改进补贴方式,渠道统一、畅通,发放及时。

三、要因地制宜加大政策补贴的范围。建议各级出台政策,象财政补贴小杂娘、玉米那样,把士豆等作物,也列入补贴范围。

四、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制度约束。加强基础工作,建立完善农民补贴信息网,确保政策的准确性;严格执行村务公开制度,全面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政策的公平性。坚决查处截留、挪用、贪污、倾占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政策的严肃性。
民建山西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