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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幼师资质审查 杜绝“虐童事件”再发生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11-21 16:03:28 浏览次数: 【字体:

民建运城市新绛支部委员、县政协常委王梅翠反映:幼儿园老师虐待孩子事件屡屡发生,引起社会极大反响。什么原因致使我们原本最渴望贴近的群体,现在变成最不放心的群体?

 一、民办幼儿园遍地开花,办学水平参差不齐。由于学前教育没有纳入义务教育的范畴,不能纳入国家财政统筹,幼教从业人员及幼教人才严重不足等原因,致使幼儿教育需求大、供给少、收费贵。随着市场利益的驱使,幼儿教育的公益性在逐步淡化,各级政府将幼儿教育的主要责任推向社会力量和市场之时,不少不良机构便趁机办起了幼儿园。他们办学的目的就是为了敛财,随便招聘一些人来就能当教师,根本不顾幼儿的安全、饮食、起居,类似“虐童事件”的发生必然在所难免。

二、无证上岗,鱼目混珠,幼儿教师水平普遍偏低。幼师工作辛苦、工资待遇低,招聘标准也相对较低。一些学校在招聘幼师的时候,只看重个人学历和外在表现,忽视个人内在品德,幼儿启蒙教育被简单地等同于“带孩子”。笔者走访10多家民办幼儿园了解,约有一半在职幼师没有“教师资格证”。据了解,正规幼儿师范专科毕业的,一般不到民办幼儿园,嫌活多钱少,留不住人。据笔者调查,现在任职的很多民办幼师都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即便是待业青年,只要托点关系,园长点头,就可入职上岗。一个连幼儿教育的基本常识、幼儿阶段的年龄性格特征、教育方法等都不懂的老师,怎能胜任担负重要基础教育的岗位?再加上管理乏力,耐心有限,这就为“虐童事件”的发生埋下了伏笔。

三、监督盲区,无法可依,简单处罚起不到震慑作用。近日,浙江温岭发生的民办幼儿园无证上岗教师虐童事件的再度曝光引发多方关注,家长们对孩子所在幼儿园教师的规范管理情况以及是否还敢送孩子上民办幼儿园出现了不安情绪。尤其是事发之后,“无证上岗”的虐童教师颜艳红,除了公众舆论一致谴责其缺乏素质外,目前法律尚没有一部保护孩子、处罚老师的法律,只能定其为“涉嫌寻衅滋事罪 ”。近日获悉颜某已被释放。几乎在每一次的“虐童事件”后,当事人受到的处罚只是罚款或者辞退,随后便不了了之。更有甚者,从一家幼儿园换到另外一家幼儿园就职,继续将无形的魔爪伸向了幼儿。简单的处罚根本无法起到震慑作用,我们只有看着悲剧一次次上演。

由此建议:

一、实行幼儿园园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格实行持证上岗。虽然不能保证所有拿到教师资格证的幼师一定会是好老师,但能够合法地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这就意味着执教者受过了专业训练,具备了儿童权利、教师责任、儿童心理等方面的必备知识,这是从事幼儿教育工作最基本的底线要求。

二、把幼儿教育纳入规范的教育管理体系,加大对幼儿园的准入制,剔除不符合办学条件的幼儿园。相关部门应制定一套科学统一的幼儿教育标准,对幼儿园的办园办班规模、人员配备、园舍要求、保健与教育和安全等工作进行规范,从幼儿园的审批开始层层把关,严格把控幼儿园准入门槛,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取缔。

三、增设“虐童罪”,健全教育监督机制,维护幼儿最基本的权益。责成教育部门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管理和监督,对幼教行业从业人员,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对给幼儿身心造成伤害的事件,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发挥法律法规的明示作用。同时,要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及社会监督和网络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维护幼儿最基本的权益,保证孩子在阳光下健康成长。

民建山西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