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变相套取国家补偿资金现象不容忽视
民建运城市盐湖区二支部委员王兴平反映: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不断增长,全国各地项目投资也日益扩展,城市拆迁、旧城改造、土地征用等行为也随之多了起来。对于由于扩街、修路、城市改造、修建路桥等需要拆迁、征用群众房屋和土地的,按照国家规定给受损当事人予以合法、合理补偿是必须的,不能因政府行为让老百姓的生活受到影响而降低,对于这种情况,大部分人民群众也会识大体、顾大局,支持政府工作,做好主动配合,政府也会做到依法拆迁、依法征收。但笔者在走访中得知还有一种情形是不可取的,这就需要引起政府的足够重视。
目前,笔者来到位于城乡结合部的一个村庄,发现很多家都在盖房子,能盖大的尽量盖大,能建高的尽可能建高点,农户都在自家院子上搞建筑。据了解,他们的村子很快就要被政府整体拆迁,他们为了获取更多的拆迁补偿。还有一些农户听说政府要征用他们靠公路边的耕地,本来其耕地上每年就只种小麦,为了获得高额补偿,他们就在这片耕地上栽种上了桃树,因为桃树比小麦补偿多。这分明就是变相套取国家的补偿资金,应引起有关部门重视。
明知即将房屋被拆迁、土地被征用还要在其上搞建筑、搞栽种,这本身就是对国家资源的一种浪费,最后还要转嫁给政府,让政府买单。同时,还产生了一大批建筑垃圾等废弃物,对国家来说既污染了环境,又无端消耗了财力。
为此笔者建议:
一、尽快对拆迁补偿条例进行修订,在补偿方式上规定对房屋、建筑物的补偿尽量侧重以基底大小为依据,对土地的补偿尽量侧重以面积大小为依据进行评估,地面上的附属物只作为参考。
二、政府应加大执法力度,加强部门配合和信息沟通,对于涉及即将规划迁建的项目以及总体规划中将来计划要重新建设的区域,要对该区域内的土地及建筑物及时给予量化登记,并限制该区域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新的建设。
三、加大宣传力度。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国家拆迁政策,引导人们正确对待拆迁补偿问题,变相套取国家补偿资金是不可取的。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