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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不公问题应当引起重视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3-27 08:08:11 浏览次数: 【字体:

民建阳泉市委副主委王变娥、会员任武:在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老百姓生活水平整体改善的同时,收入分配层面的矛盾日益突出,收入是百姓生存之本,是民生之源。收入高低,直接决定了百姓生活质量,收入分配问题是民众关注的焦点。

近几年,收入分配过程中存在的严重“不公”问题越来越明显,这种不公平则伴随富有者越来越富有、贫困者越来越贫困的“两极分化”特征,大范围的收入差距拉大与部分行业内部的平均主义并存,导致分配秩序比较混乱,以按劳分配为主的分配体制在现实中并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城乡之间、行业之间、地区之间以及群体之间(尤其是官民之间)收入差距甚大。收入分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解决好分配不公问题,让全体公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任务。

为此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建立收入分配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随着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的变化,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和平均工资水平。健全最低工资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加强国家对收入分配的积极调控和指导作用,确保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和社会劳动生产率增长相适应。

二、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把薪酬改革与人力资源的基础管理平台建设、绩效考核制度完善等更有机、紧密地结合起来。提高普通劳动者收入,就应改变工资由企业单方决定的现状,增加工人的发言权,扭转“劳方不敢谈、不会谈,资方不愿谈、拒绝谈”的局面,有效发挥对职工工资正常增长的保障作用,更好地协调劳资关系,切实维护普通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是“收入分配的调节器”和“社会发展的稳定器”,应进一步完善保障体系、扩大保障覆盖面、提高保障标准。促进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积极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证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和基本权益。

四、针对垄断企业带来的收入分配不公,特别是垄断型国有企业,政府应该制定消除垄断引入竞争的法律法规,监督并约束企业行为,建立利润上缴制度和利润再投入的预算、批准制度,对其人员薪酬、福利待遇实行更为严格的分配调控与规范管理。完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同时政府应该不断消除对非自然垄断性行业的行政垄断,引入竞争,积极推进市场化进程,切实打破垄断利润,使所有人处在相同的收入分配起点,完善收入分配制度。

五、大力促进农民增收,完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大幅度增加“三农”投入,财政支出、国债资金、土地出让收入都要向农业农村倾斜。提高粮食及其他主要农产品价格,扩大涉农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加强对农民创业的金融和财税支持,培育农民收入新的增长点。从根本上提高农民自我发展能力。

六、政府应该通过税收这一杠杆,先将大量占有国有、集体资源与生产资料、劳动者的国企、民营、私企、个体及特殊利益集团的特巨高收入的所得的一部分以税收的方式统一征收入国库,再统一由国家以社会福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儿童福利、教育基金及社会公益的形式服务反馈于社会各行各业的广大建设者与劳动者。通过税收的再分配,可以提高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使低收入者的生活得到保障,社会变得更加稳定。

七、政府应该制定“个人福利法”,确定每个公民的福利待遇细则,用国企红利和国家财政部分收入作为福利支出,同时预算出政府高层公务员不得超过最低公务员工资的倍数以及企业高层管理者不得超过最低员工工资的倍数,垄断企业工资水平也应和其它企业挂钩,并且还要不断的缩小这些差距。

民建山西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