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电费发票标注明细
民建会员 长治市郊区政协常委 高级审计师 张政斌反映:“李家老两口,点一张灯,看一会新闻,怎么比家用电器齐全的王家电费还高” “电费发票不写消费电量,消费的不明白”,这是在居民区经常听到的声音。
按理说,电费发票格式通俗易懂是设计原则。可目前一些地方开具的“居民电费票据”内容,就只有日期、交费金额、余额三项,其他全省略。这样的票据,居民看不懂,看不明白,意见大。
为居民消费的明白,并树立电力部门良好形象,建议电力部门开具的发票将客户名称、用户地址、客户号、抄表日期、开票日期、本月示数、上月示数、电量、电费、余额、本年度阶梯电价第一档、第二档、第三档各阶段的用电数量、单价、金额及累计用电量全部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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