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带薪休假的建议
民建阳泉市委副主委王变娥、会员王丙全:2012年的“黄金周”引发了全国人民诸多争议,各大景点“爆棚”、游客大量被困景区、高速变成停车场、景区垃圾满地、敦煌的骆驼累得性命难保,种种极端现象让全国人民口诛笔伐,由此也让“带薪休假制度”变成了大家热议的话题。长假期间游客过于集中,是造成“黄金周”病症的首要原因,而严格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则是缓解“人满为患”,避免节假日旅游井喷现象的有效办法。只有当人们拥有和支配自己休假的权利,旅游质量才会得到提升。
2008年,国务院第514号令《职工带薪休假条例》正式实施,但五年来,带薪休假制度形同虚设,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并未得到很好的落实。已经实行带薪休假制度的仅是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和少数团体、企业,还有相当一部分用工单位没有实行年休假;在已经实行年休假制度的单位,由于工作繁忙等原因,还有很多职工实际上多年享受不到年休假待遇;而职工因单位工作需要未能享受年休假的,也没有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究其原因,是用人单位对带薪休假制度不重视,没有把此制度摆到劳动者休息权利的法律层面来看待,而且职工相对于用工单位来说处于弱势地位,面对工作机会粥少僧多的现状,为了保住工作只能忍气吞声。据相关调查显示,我国从2008年开始执行职工带薪休假条例后,只有不足三成“上班族”可享受到带薪休假。
推行带薪年休假中也遇到了一些实际困难。究其因素,自然也有现阶段的客观原因:对一个企事业单位而言,全体员工都同时放假是较为容易推行的,而要让员工分散放假就需要对整个运行机制进行调整与平衡,这对于员工较少或工种技术含量较高的单位而言,推行中的困难是相当复杂的。在主观方面,当前也存在着用人单位不愿意为此增加劳动成本(或成本障碍)的问题。面对用人单位的难处,职工虽然都希望自己的单位能够积极地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但是谁也不愿意用自己的这个“权利”去挑战单位管理者对“饭碗”掌握权。
落实带薪休假,是改善民生的大事情,也有利于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要解决这一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是关键。为此建议:
1、从宏观层面进行应对。有关部门对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调研,以发现当前未能普遍落实的具体原因,并且研究出台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以推动带薪休假制度的进一步落实。
2、从法律制度层面加以完善。要通过细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假期管理,明确规定企业实施带薪休假或不实施带薪休假应该遵循的具体细则,而且,还必须提供明确的司法解释,避免出现法律纠纷时却无法可依的窘境。如在《劳动合同法》中增加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条款,并列为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把带薪休假制度作为劳动监察的一项重要工作,将企业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作为保障劳动者权利重要内容。
3、从社会层面加以推动。各类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职工带薪休假制度的合理性、可行性,广泛报道切实执行带薪休假制度行业和企业典型,揭露和抨击违背《劳动法》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现象,营造文明休假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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