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办案质量责任追究终身制 净化司法环境 维护法律尊严
民建太原市委王永红反映:近日央视《面对面》《今日说法》都大篇幅关注发生在浙江省的张高平、张辉叔侄的冤假错案,他们为了自己的清白、自由坚持了十年,他们以及采访他们的记者眼中的泪花定会让每位看了节目的观众都很心痛,一是被他们的坚持所感动,被他们始终念叨的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所触动,二是为他们被冤入狱而真正的疑犯却无法追究感到痛心,三是更为痛心的是法律尊严被侵蚀。一起完全有侦查机关的相关工作人员枉法导演的,利用牢头狱霸制造的冤假错案,在我们现在法制这么完善的情况下,在有那么多疑点、瑕疵的证据面前,能顺利通过公、检、法三个司法部门,从侦查、公诉、一审到终审完结,制造了一起彻头彻尾的冤狱,而且在他们申诉的前7年间却从没有登记他们的申诉材料,看来浙江高检明知是错案仍不思悔改,要把错案办成“铁案”。好在还有一位有良知的外地检察官张彪在自己行将退休的时候勇敢的站了出来,帮他们平了冤狱,还了法律的一个公正。现在浙江省高院、公安厅都为此案向当事人道了歉,但遗憾的是到现在,当年所有负责办案的公安、检察、法院的相关人员没有一位勇敢的站出来为此案做个说明和道歉,他们中也许有人已经因为此案的侦破和审结得到嘉奖、立功、升职。我想相关的国家赔偿会立刻展开,张高平叔侄也会在经济上会有所补偿。也许正是由于有国家赔偿为冤假错案兜底,加之在司法领域没有真正建立办案质量责任追究终身制,为了追求破案率,为了立功嘉奖,我们的一线民警才会视国家的相关法律于不顾,无视嫌疑人的权益,采取一些非法手段,通过刑讯逼供、威逼利诱,甚至牢头狱霸的协助来破案,这样一来冤假错案就在所难免。
建议:在司法系统全面推行办案质量责任追究终身制,督促公、检、法机关的每位办案人员能真正行使法律所赋予自己的至高无上权力,依法办案,公正执法,不徇私枉法、不办人情案,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其实早在2007年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向社会公开承诺,银川两级法院将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河南高院在“赵作海案”后也力推“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只在一个地市、一个部门承诺或推行责任终身追究制度还远远不够,需要在全国范围内、所有的司法部门都推行此制度,并严格执行,才能真正杜绝“赵作海案”、“张辉、张高平案”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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