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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规范处理宠物尸体的建议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7-22 14:51:34 浏览次数: 【字体:

民建忻府区委副主委孙丽珍反映:近几年,随着本市居民饲养宠物的数量越来越多,每年因病死亡的宠物难以计数,这些尸体往往携带各种病毒,有些甚至是传染性疾病,据畜牧专家介绍,未经处理的动物尸体腐烂变质,不仅污染空气,产生恶臭,动物尸体还可以富集重金属、毒物,污染其接触的土壤、水源等,甚至可以经农作物进入食物链,产生循环往复的生态危害。

目前,我市居民对宠物尸体处理也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随意丢弃于垃圾桶或是一些偏僻角落里,甚至是一些河道里。由于宠物体中含有多种病菌,随意丢弃很容易造成病菌的扩散和环境的污染,导致人畜共染疾病的传播,威胁我们的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二是就近掩埋,有些宠物主人将尸体就近掩埋在居住小区内或附近的公园绿地里,根本做不到进行消毒处理,也容易导致疾病的传播。如何规范处理城市宠物尸体已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1.尽快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的宠物尸体处理条例,防止宠物尸体污染环境,减少人畜共染疾病的传播,使得动物尸体处理的各项行为有法可依。

2、建立健全动物尸体收集制度。规范处理动物尸体的前提是对动物尸体能够科学及时地进行收集。政府有关部门应本着便民原则,联合宠物医院等机构,在城市各个片区设立公益性动物尸体收集点,然后进行集中火化。这种无害化的处理方式既能让宠物主人在心理上接受,对他人、环境也安全卫生。相关部门要加强动物尸体收集和监管工作,对于私自掩埋的情况一经发现要坚决制止并依法处理。另外,对于无主动物的尸体,应该有专人负责收集和运输。

3、建立动物尸体火化点。应尽快建立专门的动物尸体火化点,将动物的火化点和人的火化点分开设立,为实施动物尸体火化提供物质条件和技术。这一方式可以使得饲养宠物的市民心里上更容易接收动物火化的方式。火化点可以开展收费业务,适当收取费用维持运转。

民建山西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