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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制度 整合资源 构建完整合理的社会化养老体系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8-09 22:14:26 浏览次数: 【字体:

    民建阳泉市委副主委王变娥、会员刘美英反映:1999年起,我国正式迈入老龄社会,成为全球唯一一个老年人数过亿的国家。预计到2040年前后,老年人口将达到4亿峰值,占到总人口的31%左右。老年人口的急剧增长对我国现有的养老格局提出了严峻挑战。人人都会老,家家有老人,养老问题涉及千家万户每个公民,已经日益成为重大的社会经济问题。

    目前,我国的养老现状是:

    一、急速进入老龄化,使得养老机构总量不足,造成“一床难求”。

    国务院规划“十二五”期间“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养老床位总数要比“十一五”末新增340多万。而现阶段,据民政部发布2012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我国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21.5张,虽比上年增长7.5%,然而对照目标,还缺少250多万张养老床位,这一比例不仅低于发达国家50‰至70‰的平均水平,也刚介于发展中国家20‰至30‰的水平下限。面对日益袭来的老龄化浪潮,可见总量不足仍是现阶段我国机构养老领域存在的首要问题。

    二、缺乏科学的规划布局,养老机构“一床难求”和“床位闲置”现象并存。

    广东省政府最新数据显示,广东养老床位16.9万张,收养老人8.7万人,空置率将近一半。与此同时,城市公办保障性养老机构一床难求。从广东养老床位近半空置和一床难求并存的局面,折射出我国养老服务不均衡的困境。一方面,老人们对收费适中、条件较好,由政府提供补贴的“福利型”养老院很向往,可实际提供的床位数远远少于公众的需求;另一方面,那些虽然具备较好条件但收费颇高的养老院,或者收费低廉但设施落后地段偏僻难以提供良好服务的民办养老院,却又少有人问津,床位空置率很高。日前,民政部研究出台两个《办法》,大幅降低设立养老机构的门槛,相信养老机构总量不足问题会有缓解。但这种通过政策刺激,在短时间内大幅度增加养老机构数量的做法,或许可以暂时满足养老需求,但并不能解决养老机构结构性短缺的问题。如果将养老机构的设立门槛降得太低,势必会进一步加剧这种矛盾,带来诸多社会问题。

    三、床位之外的服务水平普遍偏低,与人口老龄化的发展步伐不相适应。

    我国现阶段绝大多数的养老机构仍以“养”为主,仅满足于老年人吃住,其他康复、医学护理、精神慰籍服务与老年人实际需求相差甚大,老人意外伤亡风险、老年护理员不足、养老服务机构缺乏统一规范,使得在养老行业发展中民营机构顾虑重重,公办机构活力不足。在空巢养老日益普遍的今天,面对加速袭来的人口老龄化浪潮,要解决养老困境,不仅要求量的增加,更需要的是质的提升。

    四、养老社会保障水平普遍较低,农村养老问题更是令人堪忧。

    除了五保户或孤寡、失能老人得到地方政府的照顾外,大多数农村老年人的养老还没有进入社会保障体系。占老龄人口大多数的农村老人的老有所养令人堪忧。计划生育实行已三十多年,“421”式的家庭结构难以承担养老重任,传统养老难以为继,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养老问题已迫在眉睫,寻求“制度养老”替代“养儿防老”已为大势所趋。                                      

    为此,建议:

    一、以“两个办法”为抓手,做好宣传、培训,搞好细化操作,因地制宜针对养老机构、服务场所市场化的布局规划、项目设计、收费指导等方面完善制度,加强对养老机构管理的全程监督。一方面,需加大对现有公办养老院的投入,进行升级改造,打造更多具有社会福利性质的普惠性养老院;另一方面,采取“民办公助”的形式,通过财政兜底、政策引导和加强监管,促进民办养老机构为老人提供更加完善和人性化的服务,让他们在住得进的同时,更能住得下、住得好。逐步消弭养老模式之间保障水平的差距,创优环境悉心护佑,让它们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良性健康发展。

    二、以“积极老龄化政策”应对50%的城乡老人家庭“空巢”问题。搭建平台,建立关爱零距离绿色通道,让老年人建立新型养老观念,多与社会接触,积极发挥自己在体力、社会、精神方面的潜能,保证生活质量,继续为社会作贡献。同时还需要政府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教育、医疗、社会、养老院、老年大学、家政服务公司等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为广大老年人提供更加多元化的产品和服务。

    三、规范养老服务社会化,大力扶持对老人的社会关爱和专业照护。今后老人进入养老机构即社会化养老将越来越普遍,社会化养老的服务对象也不仅仅局限于鳏寡孤独老人,以往的模式已无法满足养老人群的需求,可以面向社会招募老年病医师、心理咨询师、康复保健师、律师、文艺工作者等有专业特长的志愿者,鼓励更多的志愿者和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加入到助老服务中来,从而真正解决老年人目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养”和“医”的问题。

    四、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各级政府可以提高养老保险的比例和补助水平,逐步缩小城乡养老待遇水平的差距。现在虽然一些地区年满60岁的农村老人每月可领到60元或60元以上的养老金,但这样的养老保障收入和水平相对于不断增加的养老费用来说还是显得有些微簿,应加快改革,建立国民统一的保险制度,使“养老”不再成为农村老人的奢望。

    五、要通过宣传唤起对老年人的尊重,传承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美德。面对老人是一多发病群体,而我国老年医疗服务制度、理念、体系明显滞后,需借鉴国外经验,适当发展临终关怀事业,使老年人能终其天年。

民建山西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