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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通中小学教育体系中专门开设法律课的建议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8-15 21:16:55 浏览次数: 【字体:

民建会员、晋能山西万景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张东反映:依法治国是我们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要实现依法治国,首先需要全民懂法和学法。因为法律是不断补充和完善的,所以学法将是终生的。九年制义务教育体系,为法律普及教育做好推动工作是最基础的。但在我国的中小学教程中,法律没有被纳入国家教育大纲,只是偶尔由相关部门搞一些象征性的普法活动,远远不能达到系统学习的需要。目前我国中小学教育课程设置的情况如下:

教育阶段

年级

设置课程

义务教育

16年级

语文、数学、外语、品德与社会、科学、

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

79 年级

语文、数学、外语、政治、信息技术、地理、历史、物理、化学、体育、音乐、美术、思想品德、心理健康、生物

非义务教育

高中阶段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科技、地理、历史、物理、化学、生物、体育、音乐、美术等

经查阅,上述课程中只有思想品德7年级下半学期第四单元“做知法守法用法的人”与法律相关。不难发现,目前中小学阶段法律教育的是一片的空白!教育的缺失直接导致国家法治进程缓慢。

基于以上原因,建议:

1、法律课程纳入国家九年制义务教育大纲和普通高中教学大纲;

2、按照年龄段有针对性地编写法律教材和推广教育方式。比如:小学阶段主要侧重于“好与坏”、“权利与责任”、“国家与公民”等初步的法律知识,涉及《宪法》、《刑法》和《民法》,可以推广小法庭的模拟等等;中学阶段逐步有系统地开展各类与生活相关的法律教育,宣传正义、公平与法制,实际与社区活动相结合,如旁听一些法庭案件、参与一些社区活动等等,逐步实现由认知——应用——观察——思考——行动的上升;

3、国家加强法律教育体系的建设、加强法律教育人才的培养、组织完善相关教材的编写、逐步建立和培养相关的法制教育研究机构。

民建山西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