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城市防涝排水体系的建议
民建运城市新绛支部委员、县政协常委王梅翠反映:入汛以来,多地出现的强降雨让一座又一座城市陷入内涝之困:道路积水、管道断裂、交通阻滞、房屋受损、人员伤亡……频频出现的城市内涝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城市运行造成了巨大影响。据相关报道,2008年至2010年间,全国62%的城市发生过城市内涝,内涝灾害超过3次以上的城市有137个,其中57个城市的最大积水时间超过12小时。城市是人口居住密集的地方,应该具备结构合理、功能协调的能力,为什么这么多城市会屡屡出现“逢雨必涝”的现象?
一、部分城市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调蓄雨洪应急管理能力不足。
二、排水管道设计标准落后。目前中国城市雨水管道设计重现期一般采用1-3年,大部分城市普遍采用1年一遇重现期。设计标准偏低,很大程度上是受到前苏联的影响。当时直接接受苏联专家指导城市排水的有北京、沈阳、南京、广州等大城市,这些城市后来也都成为“内涝”典范。
三、“重地上、轻地下”观念使排涝设施跟不上城市积涝步伐。改革开放以来,从南方到北方,从沿海到内地,城市发展速度非常快,很多城市建设得越来越漂亮,越来越时尚,然而当地上工程快速发展之时,繁华的商业街和高楼大厦下面,是一套无法与之同步配套的排水系统。
四.城市排水系统缺乏科学规划和综合考虑。在漫长的城市发展中,大树变成绿地,沙土变成水泥地,雨水下渗能力弱化,都会汇集成水流聚集到城市路面形成洪涝灾情。
五.权责不明影响“治涝”进程。目前,有的城市的防洪工作由水利部门负责,有些城市归口城建部门,有些城市由两个部门共同管理,还有的城市未明确管理部门。当权责不明时,治涝工作就成为一道难题。
建议:
一.科学、全面评估各座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和潜在风险,建立规范的普查信息数据库。
二.完善城市自身的排水系统,增强城市排水能力,建立排水防涝体系,拿出科学应对办法,把可预见性灾难降至最低。
三.新城区建设应将地下排水设计纳入规划审批。地下排水系统与地上建筑应实现同步配套建设。
四.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寻找科学有效的排水方案。
五.完善问责机制,促进城市防涝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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