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方案及责任追究制
民建运城市直一支部潘晓平反映:据世界卫生组织报告,健康有四大决定因素,一是内因,即父母的遗传因素占15%,二是外界环境因素占17%,三是医疗条件占8%,第四是个人生活方式影响占60%。前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中岛宏博士说过一句话:“许多人不是死于疾病,而是死于无知”,他指出:“只要采取预防措施,就能减少一半的死亡”。美国社会福利局报告:采用医疗方法,花费数百至上千亿美元可以减少10%的过早死亡,而用养生预防方法,不用花多少钱,就可减少70%的过早死亡。我国一项“九.五”攻关研究表明:1元钱的预防投入可减少8.59元的医疗费用支出,又可相应减少近百元的终末期抢救费。足以见之,防病大于治病,不仅体现在所需费用上,更体现在效果上。
国家近年来推出的医疗保障制度固然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老百姓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但若只仅仅加大保障力度,提高报销比例,而不从源头上扼制因生活习惯不合理而导致的健康问题,终究治标不治本,平添了家庭苦难,也增加了社会负担。因此建议建立疾病预防方案及责任追究制,几点不成熟建议如下:
1、建议在各社区、村委会建立健康教育培训及管理机构,各健康培训管理机构为每位社区人员、村民创建自己的健康档案,健康档案中包括社员的定期体检报告、年终健康知识考核结果、生活习惯记录及不定期抽查结果等。
2、建议健康教育培训机构定期举办健康知识讲座,提高社员健康意识,普及社员健康常识,加强社员健康管理,并将学习内容纳入个人年终考核范围,同时把考核结果计入个人健康档案。
3、建议制定定期体检制度。社区医务人员定期为所有社员进行健康体检及登记,并对个别异常指标或不安全的因素进行分析、指导及建议,对异常指标、不健康因素较多的社员进行重点关注。
4、建议对个人健康档案中不参加健康知识学习、考核不合格、多次抽查生活习惯不良达到一定程度的,给予警告,严重者给予处分,对存在上述情况的患病人员降低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甚至实行零报销,以体现制度的严肃性。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