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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商登记名称核准的建议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9-12 08:24:02 浏览次数: 【字体:

山西祝融万权律师事务所刘宗贤反映:工商部门作为企业登记机关,近年来登记效率较大提高,为百姓办事提供了较大便利,但是目前名称核准方面存在一个问题,使得名称登记让办事人员觉得不便。山西省工商局规定,企业名称中行政区划欲挂“山西”二字,注册资本须达到100万元,须经山西省工商局核准。以前想挂“山西”的企业无论在哪个工商局登记注册,名称必须在山西省工商局核准,因此很多准备登记在市、县、区的企业核一个挂“山西”的名称需要从山西省内的各个地方到山西省工商局办理,这使得企业将大量时间浪费在路上,而到了山西省工商局却可以用不到半个小时时间就可以核完名称。现在山西省工商局将名称核准的规定又改了,企业名称中欲挂“山西”的,必须从登记注册机关上报,直接到山西省工商局核准挂“山西”名称的不予受理。这个规定从一定程度上方便了企业办事,但又没有考虑到一些情况,如有的投资者是太原人准备到外地投资那么到山西省工商局核准名称更节省时间、提高效率,有的是外省投资者到山西某地投资,到山西省工商局咨询后可直接核名称,有的是不知山西省工商局名称核准新规定直接从市县区上来核准名称等。因此,山西省工商局的新规定忽略了一些可能给企业办事带来不便的情况。

建议:

山西省工商局出台的名称核准的新规定是为了便利企业办事,促进经济发展,节省投资者的宝贵时间,因此希望山西省工商局在名称核准方面能更灵活一些,原则上挂“山西”的企业名称核准从登记注册机关上报,直接到山西省工商局核准的也应受理。

 

 

民建山西省委